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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优化办职能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7-09-25   来源: 自定义 作者:不详   字体:    
 

一、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工作部署,起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批示。

三、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四、受理群众和企业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举报,交办、督办、协调处理投诉举报的有关问题。

五、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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