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八年第十六期(总第19期)
| 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编 |
2008年9月3日 |
市公安局落实项目民警驻勤制
市公安局对全市35个市级重点建设工程,以项目落户地为治安责任单位,建立优化项目建设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以所在地派出所领导为项目责任领导,落实了项目民警驻勤制。
该项制度的建立,明确了责任民警,同时要求责任领导和驻勤民警要经常深入施工场地,了解情况,排查问题,协助企业建立应急预警处置机制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抓好日常治安管理和一般矛盾纠纷的调处,维护好建设工程施工秩序;对干扰、破坏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的案件,要及时集中警力,加速侦破,从严处理。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为重点企业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
永兴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狠抓落实调度
永兴县将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细化成37项具体任务,划分到8个县级领导、12个牵头单位和85个责任单位,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每周,县优化办分四个组包干负责,对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随时调度;每月,由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全面调度一次。并对工作调度情况通报全县;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通知整改;对工作开展不认真的、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各乡镇、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奖惩详细记录和工作调度情况一并记录存档,作为年度考核评选评优和干部提拔重用时优先及“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
资兴市专项整治建设工程施工环境
自8月31日起,资兴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该市将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三个阶段综合治理建设工程施工环境。
主要做法:一是通过整治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环境法制宣传“预警”教育机制。以张贴宣传标语、政府通告,有线电视台图文频道滚动播出政策法规、流动宣传车上街广播等形式营造专项整治宣传舆论氛围,切实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全局意识;二是深入工地、村组、社区调研,排查调处工地矛盾纠纷,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高群众对施工环境整治的认识,及时疏导、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三是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驻警制度,由当地派出所在各项目工地派驻一名民警;四是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重点打击垄断地材、强买强卖、强行参运、强揽工程等破坏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组织参与、幕后操纵破坏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强恶势力团伙及不法分子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五是物价、建设部门对建设工程中的河沙、卵石等易形成垄断的建筑材料价格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出台建筑材料、运输装卸价格市场调节指导意见,规范被征地农民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行为,建设良好的规范的市场秩序。
安仁县修路拆迁“五公开”
在永安公路征地拆迁补偿中,安仁县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依法、公平、合理的原则,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五公开”。即公开征地、拆迁补偿范围;公开补偿政策、标准及依据;公开征地拆迁对象的补偿类型、标准、金额;公开拆迁补偿的时间、地点及程序;公开对补偿标准出现异议的解决办法。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严格程序不缺位、落实政策不错位、优质服务不空位,使大家在“一视同仁”的氛围中心服口服,有效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和担心。
在县纪委监察局的跟踪监督服务中,永安公路安仁段改造工程建设得到了沿途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得到了施工单位的好评。
报:省优化办,市委常委、市人大正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优化办(治理办),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各监测点,市效能行风监督员,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