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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公安局:重拳出击优化建设施工环境
▲司法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执法局:严格查处违法乱搭乱建行为
▲北湖区:调处与打击并重 兴旺花园复工
▲苏仙区:加大对阻工闹事者的打击力度
▲桂东县: 6月份优化经济环境做了10件事
市公安局重拳出击 优化建设施工环境
今年来,市公安局加大了优化施工环境的力度,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和影响建设工程施工环境、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企业和个体业主利益的刑事案件优先侦破。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和查处涉及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案件136起,其中刑事案件10起,治安案件51起,调处涉及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纠纷84起。如今年4月以来,市局优化办直接督办了北湖分局承办的兴旺花园系列案件、苏仙分局承办的晓园花园阻工案件、郴电国际和郴州电业局“4.3”、“4.5”事件、金石环保有限公司诉宜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不公信访案等案件,这些案件都得到了圆满解决,有力地为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保驾护航。
市司法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月30日至7月2日,由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和苏仙、桂阳司法局、依法治区(县)办、郴州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组成的法制宣传组,深入到苏仙、桂阳两地重点企业及周边乡镇、社区、村组和农户,开展声势浩大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月30日,法制宣传组深入到苏仙区廖家湾乡,围绕优化湖南玉山水泥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环境,组织召开了有湖南玉山水泥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廖家湾乡领导干部、司法所长和廖家湾村支书、组长参加的座谈会。
——7月1日,深入到桂阳县城郊乡,围绕优化桂阳银星公司粗铝冶炼厂扩改工程施工环境,组织召开了座谈会。
——7月2日,深入到苏仙区许家洞镇,围绕优化郴州华湘公司四期技改工程施工环境,组织召开了有华湘公司书记、老总、部门领导和清泉村、联盟村、天堂村、许家洞村4个村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在座谈会上,通过企地互相交流,了解矛盾纠纷症结,加强沟通,合理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企地和谐共建取得了共识。
市城管执法局严格查处违法乱搭乱建行为
近来,市城管执法局加大了对违法乱搭乱建行为的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了规划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违法乱搭乱建行为。截至6月底,共立案查处120件,强制拆除17起,强拆违法建筑面积为2766平方米,使城市规划区违法乱搭乱建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加大了对城区违章占道经营报刊亭违章占道停车行为的清理整顿力度,第一批立案拆除违章报刊亭95个,现已拆除42个。
北湖区调处与打击并重 兴旺花园复工
困扰郴州市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年多的兴旺花园悬楼工程,于7月4日复工。一方面,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区优化办、郴江镇、郴州市裕兴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和协调。另一方面,由市优化办跟踪督办,并召集北湖区政府、市建设、规划、项目业主等单位加快问题处理进度。特别是6月27日,市、区公安部门出动80多名警力,对涉及兴旺花园系列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张某等5人进行了抓捕,并将该5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拘。目前,兴旺花园悬楼抢险工程已经复工。
苏仙区加大对阻工闹事者的打击力度
——6月25日,区委、区政府组织了一次对香雪大道东段施工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强行阻工的8名白露塘镇上白水村四、五组的村民进行了打击处理,处以每人罚款200元,作出书面检讨的处罚,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对性质恶劣的阻扰晓园房地产施工的白鹿洞村民段友来事件,区政法委及苏仙公安分局与白鹿洞镇干部多次进行协调处理,对强行阻工的村民进行了训诫。6月19日晚,苏仙公安分局组织了抓捕,对同案犯段六云实施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6月26日下午,段友来在妻子的陪同下到苏仙派出所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违法阻工事实,并将收取的拆房款退回给陈楼生。现工程已在正常施工。
——市南塔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在7月4日,争议双方达成了协议,由苏仙区木器厂补偿白鹿洞镇南塔岭村川塘组土地款20万元,至此,市南塔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阻工事件已得到圆满解决。
桂东县6月份优化环境做了10件事
6月份,桂东县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主要做了10件事:
1、召开了高规格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
2、制定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体方案》;
3、对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在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工作中实行分项目、分部门进行督查督办;
4、在全县设立了20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
5、对全县在建重点项目施工环境矛盾纠纷问题展开清理排查。
6、对建立建设工程农民劳务管理制度开展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起草了《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度》等相关制度;
7、组织人员对全县18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周边环境状况开展效能监察,并形成督查通报;
8、下发了《对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开展专项监察的实施方案》和《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开展效能监察的实施方案》。
9、查处了县林业局一起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
10、对全县暗访中不遵守工作纪律的人员追究了相关责任。
报:省优化办,市委常委、市人大正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优化办(治理办),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各监测点,市效能行风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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