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优化办工作简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通报 > 市优化办工作简报
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简报二〇〇八年第十期(总第13期)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8-07-17   来源: 市优化办 作者:不详   字体:    
 

二〇〇八年第十期(总第13期)

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编 2008年7月4日

 

6月份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通报

 

  5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动员大会。一个多月来,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迅速打开了局面。现将全市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化施工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两查”工作。1、严肃查处破坏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违法行为。市公安局第一期排查出涉及破坏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违法行为共6起,对其中2起进行了立案调查,治安拘留1人、刑事拘留5人,1人投案自首。苏仙区公安分局共为重点建设项目出动警力近百人次,行政拘留强行阻工、强揽工程的违法人员10人,训诫人员15人次,确保苏仙区地税局的房产开发项目、山水华庭小区建设、香雪大道东段建设、市廉租房南塔项目等项目顺利施工。2、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基层组织及基层干部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问题。市监察局印发了《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情况执法监察及财务监察的工作方案》,此项工作7月5日启动,8月30日结束。此外,市纪委监察局正在对市兴旺花园阻工案中涉及到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问题进行调查。

  (二)“三清”工作。1、清理和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市国土局牵头组织对1999年1月1日以来全市征地拆迁补偿费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拖欠征地拆迁补偿费17551.8698万元,其中已签订征地协议拖欠款3383.6599万元,未签订征地协议拖欠款14168.2099万元,目前正在制订兑付计划。同时,市国土资源局起草了《郴州市农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批准。2、清理和解决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矛盾纠纷问题。市优化办牵头对全市11个县(市、区)、市经济开发区、市有色工业园等14个单位的在建项目施工环境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存在矛盾纠纷的在建项目64个,矛盾纠纷问题91个。目前,市优化办正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交办和督办,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同时,将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市新型工业化项目作为重点督办对象。3、清理和解决城乡规划问题。市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市中心城区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共排查出涉及违法建设的对象290户,违法建设总面积134559.5㎡,目前正在制订整治方案,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同时,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力量于6月初开展市城区违规占道报刊亭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对市城区第一批105个违规占道报刊亭进行拆除。

  (三)“四建”工作。1、建立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宣传教育制度。市司法局成立了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及法制宣传教育应急小分队,组建了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援助中心。2、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市劳动保障局对全市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拟定《郴州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和《郴州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试行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各责任单位意见。3、建立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部分县(市、区)已制定相关制度。4、建立建设工程农民劳务管理制度。11个县(市、区)进行了调研,正在制定相关制度。

  二、优化政务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四推行”工作。1、推行限时办结制工作情况。(1)市优化办牵头组织对市直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法定审批时限、承诺时限进行了重新清理和确认,近期在媒体公布。(2)市政府政务中心加紧进行推行重大投资项目限时办结制工作,目前已起草郴州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工作流程(政府投资类),正在起草郴州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工作流程(企业投资类)。2、推行首问责任制工作情况。市优化办对市直行政机关公开办事窗口进行了清理,市各单位办事窗口全面推行了AB角工作制。3、推行公开办事制工作情况。(1)市政务公开办已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初稿编辑工作,目前正在校对核准。同时,已下发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设置“三牌一图”的通知,要求7月中旬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设置“三牌一图”。(2)市政务服务中心就进一步强化政务中心服务功能工作问题,对34个进驻窗口单位发出《整改督办函》,各单位行政审批首席代表人员、到窗口办公时间已基本确定,岗位工作牌已摆放在各办事窗口;各窗口在受理环节使用的窗口专用章已基本发放完毕。拟定7月中旬,由市监察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打捆收费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3)市信息化办对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工作,已初步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7月2日组织市直14个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及11个县(市、区)信息化办主任就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到广东调研。4、推行行政问责制工作情况。(1)市政府办公室明确了由市政府经济研究室起草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目前初稿已发送给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6月12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了《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目前进入审核发文程序。(2)市人事局就行政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成立了全市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畜牧水产局为行政绩效考评试点单位,制订了试点工作方案。(3)市监察局对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和渎职行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试点工作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

  (二)“二监督”工作。1、开展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7月中旬对全市行政机关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印发了《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确定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人防办、市交巡警支队等3个单位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2、开展对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6月份,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优化办组织新闻媒体对11个县(市、区)政务环境进行了暗访,共发现122名机关工作人员不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看股票、缺岗等问题,并全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目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正在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严格监督检查。

  (三)“一营造”工作。即在全市营造强大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舆论氛围。6月18日,市委宣传部印发了《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目前,在郴州电视台新闻联播、郴州日报一版、郴州人民广播电台时政综合频道开辟了“优化环境,加快发展”专栏;在郴州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办了《12342效能行风热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益广告在郴州电视台三个频道每晚播出。截止6月30日,播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电视新闻36条,广播新闻23条,报纸新闻19条。

  三、问题和建议

  当前,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是,一是一些县仍然没有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认真贯彻落实“5.27动员大会精神”和《总体方案》的部署,应付了事,工作没有打开局面。二是少数市直责任部门工作主动性不强,方案做得很好,工作不抓落实,督一下动一下。三是人民群众还没有充分发动起来,参与面还不广泛。因此,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促进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平衡发展。一是把优化环境作为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解决问题、科学发展”活动的重要主题之一,把解决环境不优作为解决问题的内容之一。二是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各县(市、区)委、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5.27动员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采取超常规措施开展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市优化办将对市里确定的35个重点建设项目、22个推进新型工业化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重大招商引资作为重点,通过采取跟踪督办、专项督办、案件查处等措施,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对破坏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一是公安机关从重从快重点打击一批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处理。二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紧密配合,协调行动。三是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在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中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四)进一步加快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制定出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政策,为从源头优化环境提供保障。一是加快解决拖欠征地拆迁补偿费问题,制订拖欠征地拆迁补偿费兑付计划,分步进行实施。二是稳步推进违反规划法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加大宣传攻势,统一协调行动。同时,建议首先开展对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划法乱搭乱建的专项整治。三是加快制定和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规范被征地农民规划安置工作政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政策等相关政策。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市营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强大舆论氛围。一是各媒体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纳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宣传报道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确定固定的版面、固定的人员,形成宣传舆论声势。二是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媒体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宣传工作,及时向媒体提供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事例、先进典型,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报:省优化办,市委常委、市人大正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优化办(治理办),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各监 测点,市效能行风监督员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