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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简报(2008年第七期)总第10期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8-06-19   来源: 市优化办 作者:不详   字体:    
 

二〇〇八年第七期(总第10期)

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编 2008年6月12日

 

  

    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

  ● 刘光跃到市国土资源局调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 

  6月12日,市政府召开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市委副书记、市长戴道晋强调,推行行政问责制是建立“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推行行政问责制要突出强化公务员的责任、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这个重点,通过推行“行政问责制”形成高效、透明、便民的政务环境。要在全市深入广泛的开展“行政问责制”宣传活动,让广大公务员和人民群众熟悉“行政问责制”。要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行政问责制”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做到全市公务员人手一册;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宣传、学习“行政问责制”,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确保“行政问责制”的贯彻执行;郴州日报社、郴州电视台、郴州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宣传“行政问责制”,抓好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的正反典型报道,营造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制”的强大舆论氛围。

 

刘光跃到市国土资源局调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6月6日上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跃到市国土资源局调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刘光跃听取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指出,目前全市上下正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动员精神,市国土资源局作为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牵头单位之一,担负着清理和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的重要任务,前段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刘光跃强调,清理和解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一是要以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和公开公正的态度清理和解决拖欠征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遗留问题。 “清欠兑付”要摸清底数,制定还款计划,签定还款协议,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机制,不要有新拖欠征补偿安置费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三是要规范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程序,规范征地主体,今后由国土部门统一征地、统一安置。四是要引进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规范土地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要加强国土资源政策的宣传,市级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县级的业务指导。

  刘光跃特别强调,国土资源局是权力部门,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是必要的和正常的,要以正确的心态看待监督,在职责范围内,要负责、创新、提高效率。目前,全市正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解放思想的目的是为了又好又快地发展,就是要敢于面对和想方设法破解发展中存在的难题。国土部门应该为全市的改革开放发展带头解放思想。

 

  

 

 

报:省优化办,市委常委、市人大正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 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优化办(治理办),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各监 测点,市效能行风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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