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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环境问题曝光后6个县(市、区)被曝光单位闻过即改(二)
宜章县
县卫生局:责成合管办杨寒雁作出深刻检讨,待岗、停薪一个月,取消今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县卫生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县统计局:责成谭运强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经济处罚。
县交通局:责成县交通局运管所肖裔海在全局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经济处罚;因管理不善,对处罚中心主任进行经济处罚。
县医保中心:责成李智杰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经济处罚。
县政府办:责成陈彦军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予以600元经济处罚,取消今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县工商局:责令高素芬、刘小中、吴述荣写出公开检讨,在全局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经济处罚。
苏仙区
区农村办:责令办公室工作人员邓显英写出深刻检讨,在全局内通报批评,并予以900元经济处罚。
区编办:责令办公室工作人员骆峰写出深刻检讨,予以经济处罚9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事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区物价局:责令原工会主席曹国友、办公室工作人员吴良进、收费股工作人员唐红文写出深刻检讨,予以经济处罚900元,取消当事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局工会、办公室、收费股各罚款300元。
区民政局决定:责令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员工唐美娥写出深刻检讨,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予以经济处罚900元,取消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和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令该局工作人员易星玲、邝平写出深刻检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予以经济处罚各900元,并取消当事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区交通局:责令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吴宪勇、公路站工作人员高克勇写出书面检讨,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予以经济处罚900元,取消当事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区财政局:责令非税局干部雷小红写出书面检讨,予以经济处罚900元,并取消当事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全局将屏蔽各股室局域网内与工作无关的端口。
市工商局苏仙分局:责令市管股工作人员任汝生写出深刻检讨,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事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按分局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苏仙区国税局:责令廖卫、曾文成、李显慧、曾庆堂写出书面检讨,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经济处罚1800元;对廖卫、曾文成、李显慧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打字员(临时工)曹艳玲写出保证书并交纳保证金1000元;对负连带责任的局长罗冬宁罚款300元,副局长肖全知、欧华君、田贵回、一科科长陈建军各罚款200元。
北湖区
一、被曝光的单位共有13个,分别为区计生委、区城管办、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人事局、区烟草办、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统征办、区城管执法局、区安监局、区劳动局、区地税局;被曝光的5名科级干部分别为区民政局副局长李国雄、区科技局副局长彭南政、区统计局企业调查队队长欧阳德胜、区烟草办主任科员王宪明、区人事局副主任科员李晓萍;8名一般干部职工分别为区计生委统计股副股长杨凌、司机熊方泉,区城管办财务室出纳杨细琴,区科技局办公室主任雷莉,区人事局公务员股股长唐晓惠,区烟草办科员邓珑,区商务局实习生段金梅,区统征办微机监控室主任黄建敏。
二、对以上单位及个人的处理情况:
1、责令被曝光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提出整改方案,制定长效制度,切实整改到位,促进干部职工作风根本好转。
2、责令被曝光的工作人员向区委、区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3、予以经济处罚,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对被曝光的5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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