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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县市区闻过即改(一)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8-06-26   来源: 市优化办 作者:不详   字体:    
 

6个县市区闻过即改(一)

 

  自6月6日开始,市优化办组织市新闻媒体对宜章、永兴、资兴、桂阳、苏仙区、北湖区等6个县(市、区)的政务中心和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股票、听音乐、看电影等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报道刊播后,各6县(市、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对曝光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责任追究,并以此为契机进行作风大整改,优化政务环境。各被曝光单位迅速组织人员对被曝光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制订了整改措施。6县(市、区)处理情况如下:

永兴县

  县政务公开办:责令司机李清波作出深刻检讨,并在全办通报,停职检查一个月,扣发本季度奖金,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县矿征办:责令县政府政务中心县矿征办窗口工作人员李莹写出深刻检讨,扣发6月份奖金、补助,从6月15日起待岗,待岗期间停发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一切费用,并在本系统内通报批评。

  县规划局:责令县政府政务中心县规划局窗口工作人员陈永姣作出深刻检讨,扣发其第13个月工资。

  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县国土资源局产权中心职工张伏云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公开检讨,扣发6月份奖金,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在全局通报批评;责令国土资源局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作检讨并对本单位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令曹丹写出书面检讨,并按照考核实施方案扣60分,当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对民警马秀琼、职工史建芬、聘用工作人员唐良蓉在全体民警大会上点名通报批评。

  县地税局:责令办公室主任邓山云作出深刻检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其6月份岗位津贴;责令办公室临时工司机彭志伟作出深刻检讨,扣发其补贴100元。

  县工商局:责令城关所胡生平、市管分局陈保文写出深刻检讨,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其进行一次诫勉谈话,并对注册分局、监管股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县发改局:责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彬作出深刻检讨,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

  县经济局:责令副局长王槐权作出深刻检讨,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奖金。

  同时,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纪委监察局对县发改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彬和县经济局副局长王槐权等两位同志进行诫勉半年,并责令两人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讨。

 

资兴市

  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责令责任人员何丽华作出公开检讨,在全市交通系统通报批评;扣发当月奖励性工资;并取消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市工商局:责令责任人员袁平权、王华龙作出公开检讨;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发绩效考核奖金。

  市公安交警大队:责令责任人员姚广衡、刘丽萍作出公开检讨,扣发绩效考核奖金。

  市环保局:责令责任人员樊辉兰作出公开检讨、扣发当月奖金。

  市国税局:责令责任人员曾英飚作出检讨,扣发绩效考核奖金300元;扣发局纪检组长张国华、监察室主任许旭光、阳安分局局长刘键考评奖金各300元。

  市地税局:责令责任人员白培春作出公开检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当月奖金。

 

桂阳县

  一、 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路局、县科技局、县物价局、县旅游局、县老龄办、县国土局等单位存在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讨,限期整改。

  二、 对下列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讨,扣发当月目标考核补助。

  王教纪(县文化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史丽华(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印窗口外请人员)、秦三英(县公路局工作人员)、曹先云(县科技局工作人员)、王科珍(县国土局工作人员)、王杏国(县物价局工作人员)、邓军梅(县旅游局工作人员)、周新平(县老龄办工作人员)、陈国彪(县国土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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