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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人民政府在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8-05-30   来源: 市优化办 作者:不详   字体:    
 

强力推进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

苏仙区人民政府

(2008年5月2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区处于郴资桂一体化前沿地带和市“南延东进”发展战略的核心区域,是全市项目建设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优化全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我代表苏仙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郑重表态: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力度,力求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一、建立联动互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继续实行区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各乡镇(街道)切实加大建设项目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明确工作目标,制订预防和治理措施。各有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环境治理中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起“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机构、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形成项目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的合力,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办落实和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建设环境良好,建设进度有序。建立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与乡镇、村组联谊和议事制度。每个季度组织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与乡镇、村组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及时解决,以此融洽项目和地方的关系。

   二、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大力推行“窗口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办事全程代理服务”、“并联审批”等审批服务方式,推行重大项目联审联办制,实行限时办理,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二是进一步推行行政问责制,对在办事过程中出现的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态度恶劣的行为,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大对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四乱”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滥用权力,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四是深入开展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测评,对全区重点服务部门进行公开测评,排在最后三名的单位定为群众不满意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诫免谈话,取消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写出检查,作出整改承诺。五是建立项目建设环境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对项目建设环境治理不力、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项目建设严重受阻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纪予以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力整治施工环境。针对我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工闹事等影响施工环境的违法行为,采取预防为主的措施,对可能出现的项目建设环境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通报、早解决,一旦发现苗头,及时治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强化法律保障,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大力整治企业和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严肃查处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等破坏项目建设环境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对摸底排查的重点案件不侦破不放过、对涉案违法犯罪人员不打击不放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的不良环境不曝光不放过、对违纪违法人员不处分不放过”。对党员干部带头破坏项目建设环境的,从严处理。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集中处理一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为项目建设营造文明、规范、有序的施工环境。

  环境是生产力。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基础、创环境、反腐败、促发展”这一主线,大力整顿经济发展环境,为建设和谐苏仙,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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