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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机关效能建设新风扑面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8-01-21   来源: 郴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刘承华 廖笙材   字体:    
 

日前,一位在长沙工作的永兴籍老教师到该县公安局办事,办完之后感慨地说:“前年我到县公安局办事,用了3天时间,今年办同样的事,只用了五分钟!”在全市率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试点以来,永兴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典型示范带动、强化监管督察,使得全县机关干部作风出现崭新气象。

20074月,市纪委把永兴作为全市唯一的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单位。永兴县首先加强了制度建设,着力推动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机关效能建设相关文件和制度,要求各乡镇和单位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度、公开办事制度、限时办事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等五项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基本工作制度、监督保障制度、考评奖惩制度等。

同时,抓好示范带动是永兴加强机关效能手段的重要内容。该县确定了13个单位作为全县机关效能建设示范单位。县物价局在干部职工中推行“双轨制”、“捆绑式”考核,即在考核中既看经济建设又看作风建设,把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捆绑到股室进行效能综合考核,形成了互相约束、互相监督、互相教育的考核制度。城关镇建立了“效能月评月析”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每个月抽取几名干部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对本人本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分析原因,并加以改正。

随机开展明察暗访和效能督察是克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有效途径。开展活动以来,该县先后组织全县性效能督察活动6次,开展暗访活动14次,邀请市级新闻媒体进行明察暗访2次,对全县100余个单位和乡镇的干部作风工作纪律、依法行政进行了效能监察。2007年,该县就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对20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2名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效能问责,对14人给予了效能告诫,给予6名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该县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进一步扩宽了评议范围,进一步扩大了评议面,全县确定被评单位72个,邀请社会测评代表2200人。通过评议,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据群众反映,公安、国土、房产、工商、税务、交通等行政审批部门的办事效率提高了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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