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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实录之七:实录市城区城市管理和执法
9月4日下午,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优化办、市作风办、市打基础创环境办公室与市新闻单位联合组成暗访组,对市城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总公司等有关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情况进行了暗访。
市城管局:两个小时六次转投 投诉终未确切答复
9月4日下午 15时41分,暗访人员在市政府家属区东门的民权路上发现,大量的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堆放在人行道上,导致整条道路环境卫生状况很差,道路破损也较为严重,且马路上一个垃圾斗占据了半边车道,人车行走都极为不便,于是暗访人员拨通了市城管局的投诉电话2815110进行投诉。
“我想问一下民权路那个垃圾斗怎么占据了半边车道?”“那你问环卫处。”“不属于你们管吗?”“环卫处管。”“可是建筑垃圾已经占据了人行道。”“那你跟环卫处联系,再跟执法局联系。”“你们不管吗?” “我们没管这么细,他们具体管这些事。且你说的这个地方属于开发区管委会那边管,我告诉你号码。”“你既然知道他们号码,怎么不直接打过去?”“我们打跟你们打含义都是一样的,我告诉你开发区管委会的是2188076。”
电话挂断之后,暗访人员立即拨打了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的电话。接线人员告知民权路不属于他们管,并把开发区城管分局的电话2185428给了暗访人员。正在此时,也就是16时30分,两名环卫巡查人员来到了民权路检查卫生,他们声称是例行巡查,没有接到市环卫处的电话。这时垃圾斗里的垃圾正在燃烧,他们立即指挥环卫工人进行扑火。对垃圾斗摆到了路中间的问题,这两名工作人员解释说,是垃圾车在装卸时没有摆好位置,表示以后将尽量靠边摆放。而对于人行道上堆放的建筑材料和垃圾,这两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已跟门面装修的工人多次打过招呼,但是那些人一直不予理睬,他们也没有办法。17时03分,暗访人员又继续拨打开发区城管局的电话。“民权路属于你们管吗?”“不属于,你打城管110,属他们管理。”“我们打了,他们讲属于你们管。”“如果你打了城管110,他会转发到哪个分局去,那里不属于我们管 ,我们是五岭大道这边,市城管局是我们业务主管部门,你具体什么问题跟他们讲,他们会安排到分局的。”
17时10分,市环卫处主动打来电话,并告知暗访人员已经派人过来处理了,对那些建筑垃圾他们也将采取处理措施。但是距离暗访人员拨打市城管局投诉电话到此时已经过去了1个多小时,对于这里的建筑材料和垃圾占道,造成道路破损以及占道经营等情况,到底该由谁来管呢?暗访人员仍然不知所云。
17时27分,暗访人员决定拨打市城管局的电话问个究竟。“民权路人行道上堆放垃圾又占道经营,你们讲找开发区管委会,我们打了,他们讲不属他们管呀!这条路现在是属于哪个管呢?” “现在是属于开发区管委会管。”“我们打了很多电话已经确认不是他们管。”“我们最清楚,不属于我们,他们讲不属于他们肯定就是推卸呀。”到底是谁在推卸责任呢?几分钟后,市城管局主动打来了电话,换了一个人。“ 我城管局,刚才是你打电话过来呀。” “对,我从下午15点多投诉到现在17点半了,这路段到底是谁管呢?”“行政许可是占破办,我告诉你了。”“占破办是属于哪个单位的?”“你是谁呀,怎么这么讲话,我告诉你是我城管局下面的占破办我可以许可,我可以审批,你们反映的这个情况我们也去了解了,我们也通知了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派人去处罚。”“你首先就要确认这个路段是属于你们管而不是开发区管。我们一直都在等开发区的电话”“我告诉你搞错了,知道吧!开始接电话的是刚来的”“你一搞错,就耽误我们一下午的时间。”“这个我们已经在处理,你还要讲这些,就没必要了,开始接电话的不知情况。”正当暗访人员询问这位接听电话的姓名时,对方强行挂断了电话。暗访人员立即拨打电话。“我还没说完,你们怎么强行挂断了呢?”“哦,领导找他有急事没办法。”“领导找他有事没办法,我们群众打电话就可以强行挂断呀!”“到时我们查一下再告诉你。”“刚刚那位打电话的是你们科长吗?”“是。他等会会打过来。”就这样,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下午18时左右,三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来到了现场,对这里的建筑垃圾占道问题进行调查,他们声称是市行政执法局的,接到城管局的电话不久就赶了过来,但对违章经营占道视而不见。
通过对这起违章占破道案例的投诉暗访,曝露出以下问题:一、城市管理范围不明确。目前,市城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分别由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北湖区城管(执法)局、苏仙区城管局和执法局、开发区城管局共同管理和执法,但在工作中由于范围不明确和缺乏一个权威协调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市、区职能部门之间存在重复执法、争利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导致群众投诉难。二、城管部门与城管执法部门存在工作脱节。我市城区推行城市综合执法体制以来,城市管理工作中行政审批与行政处罚分属两个部门,由于相互之间的协调机制不顺,审批管理和行政处罚相脱节,导致群众投诉难。三、市城管局投诉电话2815110当日值班人员服务态度不好、业务不熟悉、推诿扯皮,暗访人员两个小时六次转投都没有得到确切回复,群众投诉难。建议城市管理执法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与行政处罚相的协调机制、市区条块管理协调机制、部门之间协调机制等,解决城市管理重复执法、执法争利、审批与处罚脱节、执法不作为等问题,促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城市健康发展。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湖区分局:以罚代纠章
早在今年四月初,位于国庆南路延伸路段一个小巷子里面,有两层砖混结构的房子还没开始建造,只是靠公路旁建了几间房子,居住在这里的居民质疑它的合法性,向媒体和有关职能部门投诉过,有关部门也过来处理过,但大家的呼声并没有制止事态的发展,违章建筑不但没有拆除反而已建成。9月3日下午17时25分,暗访人员便来到这里,看到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堵塞了交通、消防通道,随即暗访人员拨通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行政执法110的投诉电话。
“我想问一下违章建筑是不是你们管?”“是啊,它在哪里?”“郴电国际旁边的一条小巷子里。”“你打北湖区行政执法局的电话好吗?”“你这个电话不是公开电话吗?”“是的,你说的地方属于他们区管的。”在暗访人员的请求下,对方最后答应由他们通知北湖区行政执法局,过了几分钟,北湖区行政执法局打来了电话。“你说的那里,我们以前去查处过,应该没有再建了。”“违章建筑都已经建好了。你们过来看看吧!”“今天我们全部都在北湖市场搞整顿,可能没有办法过去,明天派人过去可以吗。你也可以打6456686。”“你跟他讲呀,我们投诉的,电话都不知道打了好多了。”“唉,好啦,我帮你打一下。”大约十分钟后,一名自称是北湖区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打来了电话。“你们刚刚是不是投诉。”“对。”“你看这样要得不,我现在在北湖市场走不开,明天上午再过去好吗?”“那好吧。”
9月4日上午9时30分,北湖区行政执法局的一名执法人员打来电话,说他们马上就赶来现场受理投诉。几分钟后,两名执法人员驾着一辆前后都没有牌照的执法车来到了现场,只有一名穿着制服,两人都没有向暗访人员出示相关证件,随后跟随暗访人员对现场进行了简单的察看。
“这个事情我们已经处理了。”“怎么处理的。”“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了。”“但现在这些房子还没有拆除啊。”“它不是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呀。”“既然违章了怎么还让它存在呢。”“ 我给你解释一下国家的《规划法》, 规划法设定有三种情况,一个是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二是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 它这两种行为是不同的处理。” “你们这是怎么处罚的?处罚了多少钱?”“四月份立的案,五月份处理的,在处理它之前叫它停工,处理好多钱,我们也是按照我们的程序,经过领导批准的。”“罚了好多钱。”“这个我不可以告诉你。”“你罚了好多款应该是公开透明的,怎么不可以告诉我呢。”“向我们领导去问,你要就找我的监督机关,查我的,我首先问下你,你是什么身份?”在这种情况下,暗访人员只得向他们公开了身份,同时也要求他们证实自己的身份,可是两人都无法提供自己的执法资格证。他们解释说,执法证正在年检。
既然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已经对这起违章建筑处理了结了,可是那些违章建筑依然毫发无损,照旧违章。那么他们究竟是怎么处理这起案件的呢?“你这个是怎么定性的呢?”“勘察现场,觉得这个不是什么疑难案件,所以没找规划局定性。”“你们自己可以定性?”“对待比较简单的案件,像这个死角砌了房子,楼顶上架个层等,我们可以定性。”“以前作为违章建筑已经拆过一次,现在又在这个基础上建了违章建筑,你认为是简单案件吗?”“前面的案件因为我确实不知道,但是我们现在来处理,也还是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的,我们判断这不是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对于这个地方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是否该拆除,暗访人员请来了市规划局的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市规划局法规监察室主任邓贻华告诉我们,这房子没有经过规划局审批,现在砌成两层门面是不允许的。它的存在影响了两边建筑的通风采光,应该定性为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要拆除。像这种情况应该先到规划部门定性,再进行处罚,再由规划部门定性是否拆除。
随后暗访人员来到了负责处理这起案件的北湖区行政执法局规划大队。案卷显示,他们在今年4月13日立案,5月25日结案,最初拟订处罚3万元,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一、责令改正;二、罚款13000元。案件整个受理过程案卷上都没有市规划局的定性结论,也没有市行政执法局的审批签字。对于这种违章建筑没有拆除,北湖区行政执法局规划大队解释说,这些建筑属于临时性建筑,他们主要对临时性建筑进行处罚,所以没报市规划局定性。“什么是临时性建筑,十多间门面都是由钢筋混凝土建成的,还是临时性的吗?”暗访人员问道。“我们是作为临时性建筑来处罚的。
当前,职能部门对城区违章建筑执法不及时、处罚不严肃、以罚代纠章等问题群众屡屡投诉。通过对这起违章建筑案例的投诉暗访,曝露出以下问题:一、职能部门执法脱节。按规定,经过规划审批后的违章建筑由市规划局执法,没有经过规划审批的违章建筑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城区小街小巷的临时违章建筑由区城管执法部门执法。从这起案例,我们看到对城市违章建筑执法的三个执法主体没有形成整体。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北湖区分局执法程序违法。一是超越权限执法。按规定,区城管执法部门只对轻微的临时性违章建筑执法,而这宗案例是严重的大面积、永久性违章建筑。二是没有经过报批和性质认定就实施处罚。按规定,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前,必须先报市城管执法局审批,再由规划部门进行严重程度的性质认定,北湖区城管执法部门在处罚这宗案例以及以前的案例都没有履行这一程序。三、以罚款代纠章。北湖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这起严重的大面积、永久性违章建筑只处罚1.3万元和没有进行拆除就结案,导致影响城市整体规划以及将来难以拆除的严重后果。建议进一步加大城区违章建筑查处力度,理顺执法体制,形成联动机制,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
市政总公司:及时受理投诉 快速解决问题
9月4日17时22分, 暗访人员在民权路上发现一个井盖不见了,便拨打了市政总公司的电话2222524向他们投诉。“你好,我想投诉一下,民权路上有个井盖不见了,对路人肯定是不安全的 。”“有下水道井盖,有供电的,有供水的你确定是什么?我们市政只管下水道的井盖。”“这里好像是下水道,你们能不能派人过来看看。”“好,好。我打电话去问一下。”几分钟后,对方打来电话称马上派人过来处理。据暗访人员观察,17时45分左右,市政总公司已派出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并把井盖盖好离开了。17时55分,市政总公司来电说,那个井盖是供水的,不属于他们单位管理。
市政总公司投诉电话2222524负责市政设施管理与维护,受理道路平整、排水、路灯等方面的投诉、建议。市政总公司值班人员受理了投诉,服务态度较热情,相关工作人员也迅速赶到现场解决了投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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