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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科学技术局,市直和中央、省属在郴单位人事(政工)科: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速我市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等3个单位<关于培养选拔郴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意见>的通知》(郴委〔2003〕104号)精神,依照《郴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根据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及郴州经济建设的需要,突出郴州产业建设的需要,按照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史学、管理学等11个学科进行推荐,重点放在基础产业的实用技术领域和经济领域。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应用和教学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均可作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的推选对象。为拓宽选拔视野,将范围从国有企事业单位扩大到非公有制的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属在郴单位继续列入选拔范围。
二、选拔人数和条件
第四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人选选拔数量为20名左右,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数量为30名左右。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应从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人选中选拔。
(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是:
(1)有雄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造诣较深,成就突出,本学科、本专业的工作达到市内或省内甚至国内领先水平,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
(2)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国际国内动态,对相关学科有一定的了解,科研组织能力和攻关能力较强;
(3)年龄45岁以下(含45周岁)。
(二)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基本条件是: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思想活跃,敢于突破,勇于创新,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具备较强的攻关能力;
(2)有一定的发展潜力,能够在未来担任起本学科或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重任;
(3)年龄在40岁以下(含40周岁)。
三、选拔程序
(一)推荐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要按照《关于培养选拔郴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意见》进行,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组织、人事、科技部门会同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步评选,提出推荐人选经县(市、区)委领导同意后上报;市直和中央、省属在郴单位由业务主管部门政工(人事)科会同有关专家进行初步评选,提出推荐人选经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上报。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人选。
(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对人选的考察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核,从中确定我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及后备人选,并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科技局文件联合发文确认。
四、报送材料与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2008年9月15日 前将以下材料(用A4纸打印,表格须附电子文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科技局:
1、第四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综合材料一份(须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见附件1,用Excel制作)。
3、《郴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4、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申报对象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成果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需由复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要求装订成册。
(二)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把第四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程序和时间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推荐对象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上报材料要做到真实可靠,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实施。
联系单位:
市委组织部人才科(电话:2871250)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与外国专家管理科(电话:2871244,电子邮箱:cz1244@163.com)。
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电话:2888243)
附件(可从郴州人事信息网www.czpb.gov.cn下载):
1、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情况一览表.xls
2、 郴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审批表.doc
3、 审批表填表要求及说明.doc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人事局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