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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民政局
郴州市民政局是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下设4个副处级事业单位、7个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170余人。民政工作具体业务达100多项,主要概括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层民主管理体系、拥军优抚服务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等五大部分。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恪尽职守、励精图治,各项民政工作取到了显著成绩,其中社区建设、双拥创建、农村低保、福利设施建设等多项工作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我市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市军供、军休、福彩发行、民政宣传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汝城县、北湖区被评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区),临武县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和全国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资兴市被评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桂阳县被评为全国民政普法工作先进县;安仁县雄峰中学被评为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苏仙区立交桥社区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社区,苏仙区八一路社区居委会被评为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郴州市七完小被评为全国少年军校示范学校,北湖区人民西路社区、市六中被评为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单位。
2006年,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少忠同志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章彪同志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法制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主要职责
1、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市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委托代管的其它社团;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县(市、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申报和褒扬革命烈士;负责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审核呈报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残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军供站的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军人接待站的管理工作。
6、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济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管理、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7、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中、省下拨的和市级的保障金;审批全市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等活动;指导监督县(市、区)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
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乡(镇)长和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推动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制定社区工作及社会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北湖、苏仙两区和各县(市)城镇社区建设。
9、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制定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承办涉港澳婚姻登记工作。
10、主管行政区划地名工作,负责组织地名管理法规的实施。拟定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市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本行政区内的勘界工作,协调、指导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与周边地区以及跨县(市、区)的边界争议的调外工作。
11、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县(市、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12、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协调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障政策;负责新办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和报批;指导和监督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13、拟定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14、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行规,推进殡葬改革。
15、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负责涉外收养登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6、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的救助管理工作。
17、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18、负责全市革命老区的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审核、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郴州市民政局领导简介 |
| 姓 名 |
职 务 |
主要职责 |
办公电话 |
邮政编码 |
地 址 |
| 陈少忠 |
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全面工作 |
办公室:2891002 民间组织管理:2877697 社会福利事务:2891698 婚姻登记:2892163 救灾救济:2893244 城市低保:2877528 |
423000 |
郴州市苏石路23号 |
| 雷忠东 |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政工人事、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联系“双联”工作。 |
| 周新生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主管双拥、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区划地名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军供站,联系市民政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 彭晓林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主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救助管理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殡葬管理处、市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会办公室,联系妇女儿童工作。 |
| 邝安平 |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
主管联合工会、计划财务、军休安置、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 |
| 周建云 |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主管纪检监察、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联系全市民政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
| 陈章彪 |
调研员 |
协管救灾救济、城乡低保、慈善捐助和农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