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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委
发布时间:2011-11-10   信息来源: 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作者: 不详   字体:   (双击滚屏)

主要工作职责

(一)围绕推进全市工业化进程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种经济成分、各种规模类型的工业企业。

(二)负责全市工交系统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交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交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交系统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工交系统各类专项资金。

(三)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

(四)负责对相关经济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工交领域的经济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行为;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维护工业企业稳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生产与科技结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下达和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负责管理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并组织实施;研究和规划全市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工业园区工业布局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工作;管理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抓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七)研究拟订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拟订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策,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工作;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工业环境保护。

(八)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铁路、公路、航空、水运、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运输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负责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九)指导各行业管理办公室拟订行业规划和行业制度;研究拟订电力工业(含水电)、医药、食品等行业的行业规划和行业制度;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全市企业协会、行业组织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市经委系统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主任  刘洪书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李建军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建国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米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兴光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被生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章百佳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罗新春

 

主要科室及直属机构工作职责

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保密、值班、信访、政务信息、接待、保卫、会务、对外宣传、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电子政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本委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联系电话:2368700

 

经济运行科:综合分析工交系统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近期工交系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实施意见,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负责经济运行日常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煤炭、石油、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2368717

 

产业政策法规科(加挂食品医药科的牌子):参与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研究和制定中长期规划工作;组织综合性经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协调,并对有关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交系统行业规划、制度的拟订;承办有关经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修改、审查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负责包装行业、室内装饰业、医药工业、食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对全市医药、食品行业经济运行实行调控,负责全市医药储备管理,参与食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2368708

 

投资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属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需报国家、省审批和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地方管理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项目和国产设备抵扣所得税项目申办;指导工交系统行业管理办公室拟订行业规划,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拟上市工业企业的资金投向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项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工作。

联系电话:2368713

 

中小企业科(加挂民营经济科的牌子):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鼓励措施;加强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协调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管理全市用于扶植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拟订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创业扶持;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运行趋势的分析和监测;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改革,积极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和规范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参与推荐企业上市及上市企业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参与“三资”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经委系统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状况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提高其素质的措施和建议;负责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有关考评工作。

联系电话:2368708

 

科技科:研究拟订全市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设;组织编制并实施企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及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的规划和计划;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鼓励和扶持工业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组织全市产业共性技术研制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指导和引导全市产学研联合开发;指导、协调高技术产业发展;参与工业系统海外科技人才的引进和交流工作。

联系电话:2368713

 

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组织制定全市工业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考核全市重点企业能源消耗指标,推进以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老旧汽车更新报废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新型建筑材料和散装水泥的生产、使用和推广。

联系电话:2368707

 

电力科:组织拟订全市电力工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编制、审定年度发电、用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平衡电力资源;研究拟订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协调处理电力市场纠纷,发布电力市场信息;研究提出电力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及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节约用电,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

联系电话:2368711

 

交通科:调度分析全市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和通信、邮政情况,参与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与交通、邮政通信有关的重大问题;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和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煤炭铁路运输计划的管理;负责联合运输、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和厂矿铁路专用线共用及专用线维修养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管理铁路道口交通安全。

联系电话:2368709

 

政工科(加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办公室的牌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承担市工程、经济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工程、经济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法制教育、政治理论学习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并指导、协调全市工业系统维护企业稳定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方面专项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及台账建立工作;协助处理工交系统有关重大不稳定事件。

联系电话:2368718

 

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监督电力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依法保障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参与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2368711

  

行政许可事项

项目名称: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协助国家电监会长沙电监办开展工作)

项目依据:①《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②《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审批对象:在用户的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人员。

审批方式:协助国家电监会长沙电监办,负责郴州市行政区域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的受理、初审、培训、考试和日常监管等工作。

审批条件:

①年满18周岁,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

②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③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进网作业的疾病或者生理缺陷。

审批程序:受理→体检→培训→考试→呈报→审批→发证。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培训机构申请表》

申办地点:郴州市五岭大道9号市政府办公楼545房

联系电话:0735-2368711

收费标准:高压570元/人,低压450元/人。

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力行业协会电工培训收费问题的批复》(湘价函〔2006〕180号)和《郴州市物价局关于电工培训收费标准的函》(郴价函〔2007〕3号)。

办理时限:即刻报名即刻受理,两个月内组织培训、考试并向长沙电监办呈报资料,长沙电监办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并在10日内颁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投诉电话:0731-5386429(国家电监会长沙电监办)

 

单位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9号(市政府办公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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