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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7-08-23   来源: 自定义 作者:不详   字体:    
 

一、郴州市水利局简介

郴州市水利局是负责全市水行政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管理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主管全市防汛抗旱、城市防洪、农村水利、农村电气化、地方电力、水土保持、水政及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全局内设科(站)室18个,在职干部职工共72人(含移民局),局直属市水电建设公司、郴州电厂(芳圆公司)、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综合经营公司等企事业单位4个,归口管理单位2个(青山垅水电管理局、市移民局)。

在以颜新民为局长的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近年来,该局紧扣全市水利事业的稳定、改革、发展与服务经济建设的大局,从严治局抓管理,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市水利水电事业继续保持健康稳步发展。防汛抗灾工作扎实;水利建设成效显著;农村小水电建设屡创佳绩;水利经济总量和利税完成额继续在全省名列前茅;依法治水力度加大,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为民办实事认真负责,安全饮水建设项目效益显著;水管体制改革及水价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近年来,该局因工作出色,多次评为全省为民办实事先进集体、全省防汛抗旱先进集体、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全省水利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水利建设先进集体、水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还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全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

二、郴州市水利局领导简介

颜新民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人事、政工、计划、财务、审计工作。牵头协调经济财务组的工作。

陈家才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水利经济、灌溉试验站、招商引资、单位创收工作。联系指导综合经营公司、九节带电站、东坑电站。

谭家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水利建设、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牵头协调防汛抗旱、水利建管组的工作;督促指导江源水库建设。

李达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服务中心工作、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局属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老大院开发工作;牵头协调党务综合组工作;联系指导市水电建设公司。

刘冬发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防汛抗旱、水利建设、同心河治理、水利网站建设管理;联系芳圆公司。

罗玉凤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水政水资源、河道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政务公开工作。牵头抓好依法治水组工作。

江名焕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机关党委、人事政工、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工作;负责建整扶贫和双联日常管理工作。

樊遵礼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业务技术管理、规划、设计工作,协管为民办实事饮水安全工作;联系指导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工作。

罗树茂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分管水政水资源、河道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政务公开、工、青、妇工作。联系华明发电公司的工作。

邝孔昌 调研员。协管机关作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刘建义 副调研员。带队抓好建整扶贫工作。

三、郴州市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信息;指导全市水文工作。

(三)按照国家、省和我市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

(四)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五)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水利经济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六)负责全市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转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报告,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小1 型以上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组织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对中小型水电站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

(八)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

(十)组织并指导水利系统的电源电网建设和管理;负责小水电建设及农村水电电气化的规划、审核、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二)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安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库区移民生产开发和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市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办公室电话:2199348。

邮 编:423600。

地 址:郴州市五岭大道75号。

五、内设机构和电话。

办公室: 2199348 防汛办:2199345

水利科:2199339 工管站:2199312

水保科:2199361 水保监测站:2199330

政工科:2199356 监察室:2199343

计财科:2199308 水政科:2199351

河道站2199327 节水办:2199326

农电处:2199336 经济办:2199328

质鉴站:2199319 科技站:2199338

灌溉试验:2199338 服务中心:219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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