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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简介
郴州市农业局是郴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组成部门,归口管理市畜牧水产局、市农机局、市乡镇企业局、市理工职业学校、市农科所。近年来,市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奋斗谋发展,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2006年争取农业政策性投入6976.42万元,主要农产品大灾之年稳定生产,年内新增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126个。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取得明显示范效果,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70万亩,建设了万亩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个138.85万亩。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阳光工程”培训2.2万人。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全市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检出率比去年同期下降0.62个百分点。机关三个文明同步协调发展,队伍建设、建整扶贫、双联工作、计生综治等全面实现既定目标。
近年来,市农业局分别获得全省农业部门办理五件实事先进单位、湘粤农业产业化经贸洽谈会组织工作一等奖等荣誉,被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称号,救灾补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科技工作、建整扶贫等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办公电话:2222682 邮编:423000
地址: 郴州市人民东路17号
市农业局领导
姓 名 职 务 李志勇 局 长 钱 勇 党组书记 曹武明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盘王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宏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修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国彪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熙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国发 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张仕钊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李德金 调研员 徐卫东 调研员 何钱美 调研员 邓勇男 副调研员 张智恒 副处级干部
市农业局职能职责
一、职能调整
(一)强化的职能
1、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职能。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二)划入的职能
原市内贸工作办公室承担的蔬菜管理职能。
(三)增加的职能
归口管理市乡镇企业局
(四)调整的职能
1、市种子公司由市农业局依法管理,其国有资产由市国资委监管。
2、市七星大市场由市商务局划归市农业局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编制全市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农业经济产业化政策和农业科技政策,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起草全市性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农业各产业政策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各产业行政执法的组织和农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监督检查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指导全市农业部门的有关法制工作。
(三)参与研究提出有关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协调农产品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农业生产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协调农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全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报,指导全市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经济信息统计。
(五)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开发利用及农业物种资源地保护和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的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耕地的保养及基本农田和中低产田改良工作;制定全市城镇蔬菜专业基地规划,负责郴州市城市规划区、苏仙区、北湖区城镇范围内专业菜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市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
(七)负责农业技术和农产品质量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和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监测、认证及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
(八)组织引进、繁育、推广和保护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园(区)建设,组织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
(九)组织实施农业引进外资项目、援助项目及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市政府授权的有关农业涉外事务。
(十)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农作物种子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监督全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发布农作物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市农业项目库建设和农业项目论证和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央、省、市农业专项资金投入;配合有关部门对征用蔬菜基地进行审核,负责郴州市城市规划区、苏仙区、北湖区城镇范围内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按照权限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三)负责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协助人事部门组织评审农业系列中、初级技术职称,负责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等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市畜牧水产局、市农机局、市乡镇企业局、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职业理工学校。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内设10个科室。
(一)办公室(加挂市农业信息中心牌子)电话:2222682
研究全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编制全市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组织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汇报材料和文件,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收发、综合性会议组织、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拟定局机关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农业统计和农村经济信息的搜集、发布工作,负责农业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
(二)政工科 电话:2224135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和劳动与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党务、群团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办局属机构以及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任免事宜;协助组织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中级)和农民职称的申报、评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电话:2222384
研究提出农业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局管各项资金;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的报批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的政策建议;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财产管理;指导并监督农业行业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
(四)政策法规和市场信息科电话:2250405
负责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农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对全市农业各产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承办农业行政许可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参与研究拟定农业科技政策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组织拟定农产品市场、农资市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政策建议;研究拟定农产品营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拟定全市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的宣传推广和实施工作;规划和指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进行监督。
(五)粮油作物科 电话:2224439
负责粮油作物生产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市粮油作物生产种植规划、计划,提出调整粮油作物结构、布局和耕作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建议和技术措施;组织重大粮油作物科技项目的试验示范推广,指导粮油作物产业化经营工作;指导粮油基地和示范区的建设。
(六)经济作物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电话:2222136
负责经济作物生产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市经济作物生产种植规划、计划,提出调整改进经济作物品种、栽培、布局、储运、加工和销售的有关政策建议和技术措施;组织经济作物科技项目的试验示范推广,指导经济作物基地和示范区的建设;负责农产品的质量监测监督、申报认证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业的有关经济和技术政策,组织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七)蔬菜管理科(加挂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电话:2240080
拟定全市蔬菜作物生产种植规划、计划,提出调整蔬菜产业结构、布局和复种轮作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建议和技术措施,负责郴州市城市规划区、苏仙区、北湖区城镇范围内蔬菜专业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指导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的运作;研究、引进和推广蔬菜新技术新品种,引导农区蔬菜生产向产业化发展;征收、管理和使用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和使用省、市下拨的蔬菜专项资金;配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征用专业菜地进行审核。
(八)植保植检科(加挂市植保植检站牌子)电话:2222540
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等灾情的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依法进行农业植物病、虫、草、鼠害的检疫和农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负责植保新技术、新农药和新器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进行技术指导;依法对全市农药进行管理。
(九)种子管理科(加挂市种子管理站牌子) 电话:2250403
贯彻执行《种子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负责全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品种、质量及储备管理;核发和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办理种子经营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负责种子市场管理,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和田间技术鉴定工作;建立新品种展示基地;负责管理种子工程项目。
(十)土肥和农业环境管理科(加挂市土肥和农业环境监测管理站、市基本农田保护办公室、市农业野生植物管理办公室、市外来物种管理办公室牌子)电话:2222297
负责拟定并监督实施本市的农业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农业土地资源调查和开发利用、基本农田保护、中低产田改良、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耕地土壤保养、农用肥料登记管理和施肥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本市农业野生植物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本市防治有害外来入侵物种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和名录,负责相关的风险评估、宣传、培训和防治。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电话:2224135
四、直属事业单位
(一)市农业科教和农业技术推广站电话2222464
正科级,主要职责是受农业局委托,承担农业科技教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全市农业技术推广和市级农业丰收项目、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以及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全市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组织和指导农业技术培训、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以乡镇农技站为基础的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
(二)市农业利用外资办公室 电话:2257357
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农业引进利用外资和创汇农业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对相关项目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对农业科技人才援外、劳务输出工作进行管理;跟踪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拟定农业利用外资规划和创汇农业规划。
(三)市农场管理站电话:2222437
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国有农垦企业和地方事业“小三场”(简称农垦场)的业务管理,开展农垦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调查研究,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垦的方针政策;对农垦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会计、劳动人事报表进行归口综合统计汇总,指导农垦场制订和组织实施体制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提出农垦场专项经费的安排计划并监督使用。
(四)市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加挂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郴州分校牌子)电话:2222357
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技术干部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网络教育;组织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相关教材的编印和发行。
(五)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农业各产业综合执法,依法对本市范围内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田和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植物检验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缴等方面的案件进行查处。
(六)市农业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电话:2240792
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局机关传达、治安保卫、消防、车辆管理、房产管理与基建、绿化、卫生、水电、公共设施维修等工作,联系和承办社区有关工作。
(七)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市脐橙开发中心牌子)电话:2725408
正科级,主要职责是承办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具体事宜,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服务及技术培训咨询和信息服务;生产并经营无病毒柑桔及其他水果的苗木和接穗;引进并推广水果新品种和规范化栽培新技术。
(八)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电话:2177781
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引进及推广适合本地实际的蔬菜新品种和栽培技术,负责有关的蔬菜良种繁育、项目区试验等工作;组织和协调相关的蔬菜科研课题和项目的实施,促进我市蔬菜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品结构的均衡化、优质化。
(九)市蔬菜良种物质推广中心
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引进、推广蔬菜新品种和蔬菜生产新技术,为蔬菜产供销提供相关的生产资料及技术配套服务。
(十)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电话:2240828
正科级,主要负责全市农产品、种子、肥料质量监督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产品与农产品质量相关的农业投入品、农业环境、农业资源等的检验检测工作。
(十一)市七星大市场管理处 电话:2180623
正科级,主要负责七星大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市种子公司 电话:2160687
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引进、选育农作物新品种,生产、经营农作物优良种子,承担农作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及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提供相关的生产、检验、收购、精选、加工、储备和销售的技术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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