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证券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协调地方价格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宏观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政策,商市财政局提出产业建设引导资金安排意见,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并争取国外贷款建设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并对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拟定国家和省拨款的建设项目;商市重点办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第三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一、二产业的协调发展。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合作、协作工作;研究编制郴资桂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社会及自然和谐发展,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市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一)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的起草,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
(十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领导和管理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郴州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郴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副书记、主任 刘志坚
党组书记、副主任 何晓芳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转发
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市重点办党组书记) 郭炜东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力耘
党组成员、工会联合会主席 扶立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大年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唐安杰
主要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保密和对外宣传接待、信访、政务督办、建议提案办理以及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委机关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
联系电话:2368139
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综合科: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形势,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并提出相应政策措施;组织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联系电话:2368523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前的论证,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实施中的衔接配套问题;指导和协调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联系电话:2368113
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作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安排国家和省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专项建设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有关工作;按国家、省规定,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和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联系电话:2368518
经贸流通和对外经济发展科: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财政政策和直接融资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规模、结构和投向;负责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工作并监督其使用情况;参与全市财政、金融政策制定及相关体制改革研究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和要素市场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研究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协调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组织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承办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
联系电话:2368123
农村经济科(加挂郴州市移民建镇办公室牌子):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形势;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气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申报和安排相关行业的项目,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库区移民建镇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扶助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的编制和以工代赈的管理。
联系电话:2368526
工业交通能源科: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相应的技术改造投资资金的安排工作;协调、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等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交通等行业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规划能源、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的建设发展状况,参与研究制订能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规划及政策措施,承担国家和省安排我市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
联系电话:2368519
第三产业科(加挂郴州市第三产业办公室牌子):组织编制全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预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和改革的趋势;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第三产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拟订和衔接第三产业主要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修订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第三产业引导资金;衔接平衡第三产业与第一、二产业的协调发展;承担市发展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368133
高新技术产业与经济信息科:监测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态,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以及需报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综合研究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有关发展、规划、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动态;负责国家、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纵向网、全市项目数据库、招投标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与维护,组织信息资源上网,提供综合信息服务,推动委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
联系电话:2368812
地区经济发展科(加挂郴州市开发区和园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郴州市郴资桂经济一体化发展协调办公室牌子):组织编制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牵头负责环境保护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协调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重大问题,承担市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郴资桂经济一体化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368529
社会发展科: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申报和下达全市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事业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
联系电话:2368516
政工科:负责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
联系电话:2368131
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外称郴州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加挂郴州市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牌子):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由市人民政府委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国家和省、市出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提出和实施稽察工作计划,负责稽察报告的审核、上报和下达;负责重大项目稽察意见和信息的综合处理及通报反馈工作;研究制订稽察工作规章和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稽察特派员和稽察特派员助理的管理和培训;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需要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申报。承担市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368528
行政许可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
项目一
项目名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项目依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郴政办发[2005]14号)
审批方式:审批
承办科室:投资科
审批对象:项目建设单位
审批程序:项目业主申请→政务中心窗口初审受理→主办科室审核→相关科室会签→委领导审批,重大项目由委办公会议审定→行文下达、上报→政务中心窗口出件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审批项目可研报告请示文件
2、项目可研报告
3、项目规划初步选址意见书
4、国土部门土地预审意见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6、主管部门意见
7、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证明
8、按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办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
审批时限:
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项目二
项目名称: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
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审批方式:核准
承办科室:投资科
审批对象:项目建设单位
审批程序:项目业主申请→政务中心窗口初审受理→主办科室审核→如有必要,委托评估或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委领导审批,重大项目由委办公会议审定→行文下达、上报→政务中心窗口出件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规划初步选址意见书
3、国土部门土地预审意见
4、环境影响审批意见
5、按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办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
审批时限:
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项目三
项目名称: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的核准
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审批方式:核准
承办科室:投资科
审批对象:项目建设单位
审批程序:项目业主申请→政务中心窗口初审受理→投资科审核→委领导审批→政务中心窗口出件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报告、申请表
2、项目规划初步选址意见书
3、国土部门土地预审意见
4、环境影响审批意见
5、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办公室意见
6、建设资金落实情况证明
7、按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办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
审批时限:
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项目四
项目名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审批方式:核淮
承办科室:招投标办
审批对象:项目建设单位
审批程序:项目业主申请→政务中心窗口初审受理→市招投标办审核并踏勘现场→委领导审批,重大项目由委办公会议审定→政务中心窗口出件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一)招投标项目
1、填写《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表》
2、项目审批文件
3、规划许可证代用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申请自行招标项目
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技术职称复印件
3、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招标业务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培训的合格证书复印件
4、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
5、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邀请招标项目
申请人申请邀请招标的,应提供下列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1、因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招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限制,不宜公开招标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申请不招标项目
申请人申请不招标的,应提供下列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1、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
2、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3、承包商、供应商或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4、非国有投资或非国有投资占控股地位的,且不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事业建设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招标的
申办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
审批时限:
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单位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9号(市政府办公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