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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23000
职能职责
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证券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协调地方价格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宏观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政策,商市财政局提出产业建设引导资金安排意见,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并争取国外贷款建设资金和政策性贷款,并对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拟定国家和省拨款的建设项目;商市重点办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