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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及城乡规划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乡规划编制研究,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负责拟订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组织推动城乡规划的技术进步和人才交流;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规划的编制与报批;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四、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用地方案、建筑方案、工程方案的规划评审工作;承担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建设的规划审批工作。
六、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七、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参与对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
八、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依法受理因不服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
九、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 长 徐延波 联系电话:2320366
负责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农英志 联系电话:2320357
负责园区和村镇规划管理、人事劳资、统计、老龄工作、史志、招商引资等工作。
分管工业园区规划科、村镇规划科。
联系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市城乡规划协会。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正茂 联系电话:2629189
负责规划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科、规划管理一科、规划管理二科、北湖规划分局、苏仙规划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成规 联系电话:2629105
负责规划执法监察、法制宣传、信访、应急管理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市规划法规监察室)。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建军 联系电话:2629191
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行风效能、文明创建、财务审计、文秘综合、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后勤管理、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扶贫帮困等工作。
主管监察室,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工青妇组织。
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刘新林 联系电话:2320398
负责规划编制审查、技术管理、信息化工作、新闻发言、“三创”工作(具体抓创园、创卫)等工作。
分管总工办、市政工程规划科。
联系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协助抓好市规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调 研 员 欧有春 联系电话:2320382
原总规划师 刘元生 联系电话:2320359
副调研员 王贤良 联系电话:2320358
副调研员 邓晓泉 联系电话:2320386
副调研员 曾卫华 联系电话:2256927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李定军 联系电话:2320316 值班接待:2320352 传真号码:2320326
负责局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管理制度、综合性文书、重要文件的拟订工作;负责文电处理、重要会议组织、接待联络、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档案管理、统计、保密、信访、综治维稳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老干、计生等工作。
(二)总工办
部门负责人:刘志军 联系电话:2629199
负责拟订城乡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承担政府指令性项目规划编制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城市规划区专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市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规划修改的论证与审查工作;参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对全市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城乡规划技术标准(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的技术管理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市规划法规监察室)
部门负责人:唐安平 联系电话:2629193 违建举报:2629110,2320356
组织宣传和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管理以及重大、复杂案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局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受理因不服本局和各县(市)城乡规划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对违反城乡规划行为查处的有关工作;承担建设项目规划验收的有关工作。
(四)行政审批科
部门负责人:王能智 联系电话:2320399 报建窗口:2877219
承担行政审批的综合协调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局机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初审,督办、校核、回复审批意见;负责核发“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承担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合并征收核费的有关工作;负责提供规划咨询服务,指导完善项目报建资料;承担行政审批有关业务统计报表及资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五)规划管理一科
部门负责人:宋友涛 联系电话:2629181
承担市中心城区105平方公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北湖区行政管辖区域 (不含园区范围)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位置和界限、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核,提供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选址与规划用地的审核工作;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的审核;负责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
(六)规划管理二科
部门负责人:蒋蔚玲 联系电话:2629155
承担市中心城区105平方公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苏仙区行政管辖区域(不含园区范围)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位置和界限、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核,提供规划设计条件;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的审核;负责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
(七)工业园区规划科
部门负责人:曹西凌 联系电话:2320279
承担郴州经济开发区、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的对接、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规划批后管理工作。
(八)市政工程和管线规划科
部门负责人:王 珊 联系电话:2629158
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桥梁、公共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许可;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建设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核;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的编制和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选址和方案审批;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划验收,协助处理有关纠纷。
(九)村镇规划科
部门负责人:蒋蔚玲(兼) 联系电话:2629155 传真号码:2320360
承担对各县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协调与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各县市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制定乡(镇)、村规划编制计划,指导各县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各县市(不包括市规划建设区范围)国家、省、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与用地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
(十)监察室
部门负责人:黄 健 联系电话:2629192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风、党纪、政纪、反腐纠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教育;承办对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对其纪律处分的申诉;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和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监督检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检查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做好违法违纪案件的防范工作,制定有关的内部制约防范制度并抓好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一)郴州市规划局北湖分局
2011年1月19日挂牌成立,为市规划局正科级派出机构;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105平方公里范围内个人建房规划审批和批后管理,但不包括村庄改造布局专项规划和村民安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105平方公里范围外的镇区、乡政府驻地建设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包括该区域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重要地块、重要节点和市政府指令性项目除外)。属乡镇总体规划由市规划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审查乡、村庄规划区内(镇区、乡政府驻地除外)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如不占用农用地和使用原有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审批该区域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
4、配合区人民政府对其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北湖规划分局值班电话:2158500 局长:王道石 联系电话:2158529
(二)郴州市规划局苏仙分局
2010年10月23日挂牌成立,为市规划局正科级派出机构;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主要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105平方公里范围内个人建房规划审批和批后管理,但不包括村庄改造布局专项规划和村民安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105平方公里范围外的镇区、乡政府驻地建设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包括该区域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重要地块、重要节点和市政府指令性项目除外)。属乡镇总体规划由市规划局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审查乡、村庄规划区内(镇区、乡政府驻地除外)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如不占用农用地和使用原有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审批该区域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
4、配合区人民政府对其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苏仙规划分局值班电话:2899980 局长:范家强 联系电话:5888399
二级机构
(一)郴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值班电话:2326856 馆长:曾卫华(兼) 联系电话:2256927
(二)郴州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前期调查研究,承办规划方案、建筑方案、施工图审查的前期技术准备;承担建设项目所用地形的修测、补测工作,提供地形红线图;进行建设项目的放线与放样及测量验线和测绘项目竣工图;接受委托代办规划报建手续和城市规划管理与设计业务培训、新技术成果转让及应用等技术服务和业务咨询。
值班电话:2320328 主任:李衍民 联系电话:2629178
(三)郴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建设单位委托的规划设计任务和有关部门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
值班电话:2226042 院长:曹诗国 联系电话:286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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