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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依照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出资的重要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拟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负责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对其领导人的教育、培训、考察、选聘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的维护稳定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协定,管理中省驻郴企业的党建等工作。
(七)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对市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八)履行出资人的其它职责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班子成员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国资委主任 李查荣
党委书记 宋建国
党委委员、副主任 唐晓中
党委委员、副主任 何广恕
党委委员、副主任,市国资联合工会主席 曾佑珍
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刘炳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曹阳
党委委员、副主任 雷运明
主要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党委办):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政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及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的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368580
产权管理科: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交割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交割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建立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拟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2368582
企业改革科: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国有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等方案;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以及债转股工作;研究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联系电话:2368583
政策法规科、业绩考核科: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和领导讲话;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国资委提供政务信息;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政策法律问题;承担委机关法律事务,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被授权的企业进行监管;负责拟定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办法和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在市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搞好监管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组织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法规制度,提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
联系电话:2368583
组织干部科: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所监管企业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和财务总监人选;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和出国政审工作;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产权代表的工作方案;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的干部、人事、劳动保障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及统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老干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
联系电话:2368581
单位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9号(市政府办公大楼9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