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实际拟定我市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本地区长期、近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报省墙改办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
3、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有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围绕本地区墙改与建筑节能总目标,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促进共同做好发展新墙材与推广节能建筑的工作。
4、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产品认定和推广工作。
5、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发动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7、负责对下级墙改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等工作。
8、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墙改管理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