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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局采取四项措施
力保抗冰救灾期间粮食供应
为做好抗冰救灾工作,市粮食局采取积极措施,落实粮源,以保障粮食供应,稳定粮食市场。
经测算,抗冰救灾应急粮食供应期20天内,市中心城区居民需粮食4000吨(包括部队官兵及外来求援官兵等政策用粮需60吨,监狱、看守所等特殊用粮需20吨)。为保障粮食供应,市粮食局积极落实粮源。
一是清查市中心城区大米库存。全局干部职工分成3个小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粮食加工、销售企业,超市及个体粮食经营户,对库存成品粮进行清查、核定。截至2月1日下午4点,市中心城区已清查粮食1300吨。
二是积极与各地联系粮源。经多方联系,目前已与湘潭聚宝米业、益阳粒粒晶米业、长沙隆平米业和衡阳粮食批发商等地落实大米货源620吨。
三是实施市中心城区粮食供应保障方案,对市中心城区各粮食库存、销售及调入粮食实施应急管理,所有成品粮由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四是抓加工。重点帮助中央储备粮总公司郴州直属库大米厂、晶利米厂、市国储库军供米厂和桥口镇瑞香米业有限公司恢复生产。请求电力部门对上述企业在电力供应上给予重点支持,同时请财政支持购置2台400KW柴油发电机组用于生产,力保日生产加工大米100吨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