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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功处置一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8-07-01   来源: 自定义 作者:市应急办   字体:    
 

6月30日下午,在京珠高速公路484公里处(北湖区市郊乡海泉村路段),一辆违规装载着180桶(每桶重100公斤)三混甲酚的南下货车突然起火,部分罐桶发生泄漏。接报后,副市长首建中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迅速奔赴事故现场,由于处置及时得当,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当天下午5时30分左右,从天津出发的安徽籍司机席维刚驾驶一辆装载着三混甲酚的货车,准备运往广东江门市材料厂,途经京珠高速公路郴州良田路段时,货车左边的第三个轮子突然起火,导致车胎爆炸,车上的几个罐桶掉了下来,不慎发生了泄漏。见状,司机立即找来水源灭火,一些泄漏的药剂还洒在了手上。随后,他打电话向当地警方求助。接到报警后,首建中带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并启动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成立了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初步控制罐桶泄漏之后,迅速将事故车辆及其货品转移至京珠高速公路良田服务区,随后,组织消防人员穿着隔离服、佩戴防毒面具对每个罐桶进行检查。因为从未处置过三混甲酚这类危险化学品,市里又紧急抽调了华湘化工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迅速控制了泄漏,并展开了事故原因侦查、环境监测等工作。

据介绍,三混甲酚的化学名是三甲苯酚,是有毒品,对皮肤黏膜有强烈刺激作用;遇明火、高温,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对于这类危险化学品应有具备应急处理的专人押运,并配备专用运输车辆。经查,席维刚不具备运送此类危险化学品的条件,属于违法运输。

7月1日上午9时许,现场指挥部已经与天津供货方取得联系,要求对方派专业人员立即动身赶往郴州,对该批化学品进行处理。据了解,警方已将非法运输车辆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之中。经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多次监测,泄漏事故发生地点周边的饮用水和郴江石榴湾地表水仍在安全范围内,没有造成水环境三混甲酚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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