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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郴州市先后出台了《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郴州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和《郴州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3个重要规范性文件,为加快推进全市交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明确了“十一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即全面实现所有县与市之间以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乡乡通水泥路、村村通公路且通畅率达85%以上;明确了项目建设优惠政策,建设项目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享受省、市重点工程的相关优惠政策;明确了资金筹措办法,通乡公路、通村公路及农村客运站市财政分别按1万元/公里、0.5万元/公里和5万元/站标准配套,县级财政从新增中提取5%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提取土地增值金,加强交通规费征收等;明确了各级政府责任;明确了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挂点联系和部门联动的管理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化环境的效能机制以及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从2006年起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郴州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郴州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分别就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在组织机构、计划与前期工作管理、建设标准、设计、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筹集与管理、竣工验收与养护管理、目标考核等相关方面予以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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