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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7-05-11   来源: 自定义 作者:不详   字体:    
 



   1.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
   目前鼓励外商投资的项目主要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出口创汇项目;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的项目;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优势的项目等。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传统产业和工业基地的技术改造,继续发展符合产业政策的劳动密集型项目。
   2.对服务贸易领域利用外资采取先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制订法律法规,规范发展,逐步扩大。
   目前,商业、对外贸易领域、金融、保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法律服务、旅游、广告、医疗卫生、会计、资产评估、教育、租赁、工程设计、咨询、房地产领域已不同程度地向外商开放,服务业对外开放已由过去的个别部门发展到多行业、多部门,已初步建立了整体格局。

地区政策
  1.中西部地区可选择确有优势的产业和项目,经国家批准后,享受《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政策,对限制类和限定外商股权比例项目的设立条件和市场开放度,  可比东部地区适当放宽;
  2.鼓励东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再投资,外投资比例超过25% 的项目,视同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相应待遇;
  3.允许沿海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承包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1.所得税
   (1)所得税税率:对外商投资企业所得按33%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减免税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二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对设立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在5年的减免税期满后,还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外商投资设立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可享受二年免税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待遇;对出口型企业,除享受上述两免三减所得税优惠外,只要企业年出口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70%以上,则均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进口免税目录范围,可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2.流转环节税
   自1994年1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与国内企业统一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对外国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内阁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进口免税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勤税。
   3.进口环节税
   (1)关税税率:中国政府自91年起8次降低进口关税税率。目前平均关税税率已降至16.5%.
   (2)进口设备免税:目前对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和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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