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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8-06-11   来源: 郴州政报 作者:lml   字体: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郴办发〔2008〕4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08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1日  

 

 

200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2008年全市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为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责任体系

    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为责任主体,承担具体工作责任。

  (一)市政府负责全市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实施

  (二)市直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

    1.责任主体:市委组织部、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办、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建设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房产局、市综治办、郴州电业局、电信公司郴州分公司、移动公司郴州分公司19个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公路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委、市供销合作联社、市县乡公路管理处、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市信息化办、市工商局、市扶贫办、市环保局、市规划局、郴州经济开发区、市残联、市环卫处、郴电国际、市污水处理厂21个单位为相关责任单位。

    2.工作责任:(1)建立领导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2)建立工作责任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报告工作情况。(3)建立协调责任制度,及时调度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4)建立督查责任制,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5)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及时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县(市、区),并明确责任。

  (三)县(市、区)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和市直责任单位所分解下达的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并参照市直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建立责任体系。

    二、指标体系

    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应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  (一)市考核指标

    1.对19个市直主要责任单位的考核指标。将为民办实事工作分解成28项考核指标,任务落实到市直有关责任单位,具体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由市统计局根据省统计局的相关规定,结合郴州实际商有关单位制定。市直19个主要责任单位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由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单位提供,由市统计局评估、认定。

    2.对11个县(市、区)政府的考核指标。由19个市直主要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

    各县(市、区)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分别由市直19个主要责任单位评估、认定。

  (二)县(市、区)考核指标

    由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考核指标制定,也可以根据本地为民办实事工作需要增加考核指标。

    三、考核体系

    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应制定考核体系。

  (一)市考核体系

    1.考核机构:由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核办)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市考核办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委办公室、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为成员单位。

    2.考核对象:市考核办负责考核19个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和11个县(市、区)政府。

    3.考核方法:(1)对19个市直主要责任单位采取月调度、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由19个市直主要责任单位每月对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每季进行自评,市考核办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半年检查由市考核办组织实施,年终考核由市考核办综合考核评定。(2)对11个县(市、区)政府采取逐月报告、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各县(市、区)每月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报市考核办和相关市直责任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自评;市考核办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半年检查由市考核办牵头组织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考核由市考核办牵头组织,市考核办、市统计局和19个市直主要责任单位一起组成检查验收组,分别对各县(市、区)为民办实事的单项工作情况进行年终检查验收和数据评估认定,然后根据年终验收情况,结合日常考核及民意测评情况,由市考核办进行综合评定。

    4.考核等级评定:各级政府、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级。所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经验收全部完成且无不实数据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的工作目标中有一项不达标或有不实数据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优秀等级的评定,从考核达标的单位中结合年终验收、日常考核和社会民意测评三个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考评,按综合得分确定前6名的县(市、区)和前9名市直主要责任单位为优秀等级。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市政府领导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的考核,按省政府和省考核办的有关规定考核评定。

    5.奖惩兑现:市直19个主要责任单位和11个县(市、区)政府凡考核结果为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可评为优秀等次,事迹突出的可记功;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含市考核办成员单位)和县(市、区)政府(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比例提高到25%,给予该单位和该县(市、区)政府一次性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凡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评定为不称职;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和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5%,并对该单位和该县(市、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由市考核办负责落实市直19个主要责任单位和11个县(市、区)政府考核结果的奖惩兑现工作。(二)县(市、区)考核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考核体系制定。

    四、工作要求

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为民办实事工作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戴道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毕华,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袁佳游全面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由毕华同志负责,分管市直主要责任单位的副市长为具体负责人。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和谐郴州、实现富民强市目标的实际行动,作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重要内容,列为本地区、本部门工作重点,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分级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市直各主要责任单位要认真制订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地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为办实事提供优质服务。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实事的投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确保长久发挥效益,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将适时听取实事落实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各级各责任单位要改进督促检查方法,提高督办效率。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和纪律,决不允许借办实事之名向群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人民群众和基层企业的负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力度,对玩忽职守、政令不畅、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对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有问题的,对乱设关卡、乱摊派、乱收费的,对挪用、挤占、抵扣、滞留实事专项资金,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各级统计部门要依法对为民办实事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认定,确保真实可靠、客观公正。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促进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1.郴州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市直责任单位和考核指标(略)

        2.郴州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分解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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