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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7-06-08   来源: 自定义 作者:不详   字体:    
 
郴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07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
通  知
 
郴政发〔200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改善重点区域、流域和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郴州的决定》(郴政发〔2006〕18号)精神,现就做好2007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和要求

以饮用水安全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治理为重点,加强甘溪河(陶家河)、郴江河、武水河、便江、舂陵水、永乐江等河流及东江湖上游河流污染源控制,集中整治河流沿岸涉砷、涉铅及造纸等重污染行业违法排污问题。加大采选企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整治三十六湾地区、玛瑙山矿区和柿竹园矿区周边非法采选矿点,进一步规范芙蓉、瑶岗仙、小垣、大坪、黄沙坪、金子坪等矿区采选矿行为。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实施金银冶炼企业总体发展规划,整治非法冶炼企业,恢复冶炼集中地区生态环境。加强对现有砷制品企业的监管,妥善处置有毒有害废渣,解决辖区内砷超标问题。大力实施“农村环保行动计划",开展生态县(市)建设,发展生态农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二、整治内容

2007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明确的整治任务、市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郴政发〔2006〕6号)中未完成的整治项目和《关于实施〈郴州市2005-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郴政发〔2005〕6号中规定的2007年工作进度目标,以及在2006年清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新发现的环境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落实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好本辖区内的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环境污染整治任务,把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行整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奖惩机制,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建立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必须齐抓共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实行联合执法,依法关闭、取缔到位。环保部门查处的环境案件,涉及到多个部门办理的,按照法定职责向相关部门移交办理。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主动做好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完善和规范项目审批程序,落实项目建设环保“第一审批”权。凡法律法规规定先由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国土资源、工商、税务、公安、供电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手续。要落实环保责任追究制,对没有严格依法履行环保职责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三)“治老控新”,强力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各级政府部门既要重视整治老污染,又要从源头上防止和控制新污染。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区域、流域和行业,要制定污染整治与生态保护规划,按规划要求分别组织专项整治。对各类“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要依法坚决取缔,就地捣毁设备,恢复被占土地和植被。对没有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违法排污的采选、冶炼、化工企业要坚决依法关闭、取缔。对淤塞的河道要进行清淤,污染的农田要进行治理,帮助群众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实行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管理制和饮用水源水质管理制,确保水质安全。要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宁静、生态”工程,加大城区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市民生活和工作的环境问题。要着力抓好工业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在抓好老污染治理的同时,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四)“监建结合”,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削减。要把加强环境污染监管执法和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结合起来,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削减。要根据环境容量从抓环境规划入手,严格核定各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充分利用社会监督推进环境污染的监管执法,定期向社会公布各项环境质量指数,公布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整治进度、重点污染源整治达标等情况,鼓励社会各方面监督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同时,要利用多种渠道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三废”的处置能力。要抓紧建好和完善污染源动态监控系统,逐步实现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水域跨界断面水质在线监控。要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到2007年底全市县城中心城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工作。

四、检查验收及奖罚办法

市政府将于2007年7月组织重点抽查,12月中上旬派出考核验收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考核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2008年一季度,市政府将对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未完成整治任务、验收不合格的县(市、区)、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2007年全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明细表

郴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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