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支持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系统
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郴政办发〔2007〕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11号)精神,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实施。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已撤销郴州各级国家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调查队,成立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正处级机构)及国家统计局桂阳调查队、国家统计局临武调查队、国家统计局安仁调查队、国家统计局资兴调查队(正科级机构)。为确保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系统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改革调查队管理体制,成立国家统计局直属各级调查队,是国务院增强国家统计调查力量、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统计管理体制、准确及时采集宏观统计数据、提高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有关部委关于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原国家统计局直属的郴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郴州市企业调查队以及桂阳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临武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安仁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资兴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工作职能全部移交给新组建的国家统计局郴州调查队及国家统计局桂阳调查队、国家统计局临武调查队、国家统计局安仁调查队、国家统计局资兴调查队,并将逐步增加国家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重要统计信息的抽样调查任务,负责实施统计快速反应制度,承担国家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调查任务。同时,接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统计调查和数据加工,为地方党政领导机关和统计局提供统计信息服务。郴州各级国家调查队承担着大量收集郴州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调查业务,其调查成果是政府决策和反映郴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各级国家调查队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为各级政府决策做好统计调查服务。
二、积极支持郴州国家调查队系统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改革方案的要求,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动协调解决各级国家调查队改革期间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积极支持国家调查队的工作。有关县(市)政府要明确一名县级领导负责联系国家调查队,经常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各级政府要将原有“三队”承担的为地方政府服务项目所需的经费继续列入地方经费预算,并统筹安排各级国家调查队部分新增调查项目所需的必要经费。同时,要将所在地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列入地方的垂直管理机关序列进行管理。
三、积极支持国家调查队履行统计调查职能
各级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都是政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完成国家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又要完成地方政府的统计调查事项。要根据职能分工,互相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市、县两级地方调查队的行政管理仍由同级统计局负责,其日常业务接受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的组织指导。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承担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和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调查任务。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对调查队系统承担的国家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布置的调查任务,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各级各类被调查单位和调查对象要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及《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业务规范化标准》的规定,配备统计调查人员,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履行统计调查义务,完成好调查队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确保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四、积极支持国家调查队依法独立调查和独立上报调查结果
按照国家有关调查队体制改革文件的规定,各级国家调查队承担的各项国家调查任务,由调查队独立组织调查,并独立上报调查结果。各地有关统计数据,按规定属于国家统计局调查队调查的,以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的数据为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国家调查队独立调查、独立上报调查结果,确保各级国家调查队的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