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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郴州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3   信息来源: 市政府经研室   作者: lml   字体:   (双击滚屏)

中共郴州市委

郴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郴州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

(2010-2015年)》的通知

郴发〔2010〕6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现将《郴州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郴州市委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10年3月29日    

 

郴州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实施文化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 、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07〕17号 、《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等精神,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任务,围绕富民强市的目标,形成较强的文化凝聚力、文化创新力、文化传播力、文化保障力和文化竞争力,为加快郴州两城建设、引领湘南开发开放、争当湘粤赣省际区域发展领头羊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以下目标:

——文化凝聚力。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深入,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进一步弘扬,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群众认同感、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文明风尚,为富民强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文化创新力。充满活力的文化创新体制进一步完善,先行先试、开放包容的文化发展环境有效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数字、网络技术在文化领域各个环节广泛推广应用,文化科技含量大幅提升。原创首发、形式新颖、影响广泛的文化创意成果总量和质量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的影响,打造一批体现本地特色的文化品牌,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

——文化传播力。广播电视网、报刊发行网、电影院线、文艺演出院线等现代文化传播网络良性运行,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传统舆论阵地进一步巩固,新兴舆论阵地的话语权有效掌控。一批骨干文化企业跨区域、跨媒体、跨所有制发展,有一定数量的文化精品力作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文化保障力。文化基础设施、基础工作不断完善,设施先进、网络健全、运行高效、惠及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形成,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文化竞争力。全市文化产业发展速度加快,争取5-10年内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全市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服务业的增长速度,文化消费在居民生活消费中的比重得到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引领社会思潮。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群众,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干部教育、学校教育中,体现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体现到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和乡村文化建设中,体现到各项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中。

2.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整合社科资源,发挥高校、党校、社科联、党政研究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人们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立足于加速推进郴州两城建设、三城创建、先行先试和科学跨越发展的实践,高度重视郴州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战略性研究,通过制定规划、课题招标、项目资助等办法,推出一批有价值、有份量的研究成果。

(二)建设理论学习服务体系

3.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率先垂范推动全社会的学习。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推进两城建设、富民强市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方面的知识。

4.构筑品牌性文化阵地。林邑讲坛已成为我市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理论、培育高雅情趣、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文化阵地。要进一步创新运作模式,办好领导干部版块、普通市民版块、景区版块、流动版块,发挥林邑讲坛以讲促学、以讲聚心、以讲促用、以讲为媒的作用,不断凝聚全市干部群众的精气神。把林邑讲坛打造成深受群众喜爱的普及性、公益性、标志性的全新社会大课堂,办成在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地域性公共文化品牌。

5.推进学习型郴州建设。办好市委机关刊物《郴州通讯》和何振郴林一平等一批理论宣传品牌,在新闻媒体开办栏目和专题节目。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家庭等活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确保市民学习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终身学习的要求得到基本满足。

(三)建设现代文化传播体系

6.壮大主流媒体。发挥主流媒体在文化传播中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扶持政策,积极推进集团化建设,在条件成熟时组建以郴州日报、郴州新报为主体的报业集团,积极申办《南岭都市报》;成立以电台、电视台、电影公司为主体的郴州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7.发展新兴媒体。发挥新兴媒体在文化传播中的生力军作用,积极发展手机报、数字媒体、移动媒体、网络媒体等新媒体。高度重视互联网的运作和管理,整合市内网络资源,建立南岭网门户网站。

(四)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体系

8.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劳动者文明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宣传一批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建设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深入开展网络网吧、荧屏声频、校园周边环境和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9.深入开展和美创建。全面推进和美家庭和美社区和美村庄创建(简称和美创建)的拓展提质,把和美创建进一步融入到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等工作领域中,推动和美创建由社区、村庄、家庭向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等领域拓展延伸,发挥连点、连片、连线创建的示范辐射效应,不断提高群众对和美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增强群众的幸福感。

10.深入开展文明创建。认真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达到70%,文明行业创建覆盖面达80%,创建一批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阶段性目标。力争在2010年实现省级文明城市获牌,2014年开始申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五)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市演艺中心、市广电演播中心和市体育中心2010年要投入使用。加快推进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郴州报业大厦、中国女排博物馆、有色金属博物馆、科技博览中心、妇女儿童中心、职工活动中心、科学馆、会展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突出城雕、广场、旅游景点、城区绿化以及广告、街名、店名等地方特色,提升人文内涵,培育塑造一批具有鲜明时代气息、地域特色和城市品位的城市文化形象。

12.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五下乡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实施力度,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看电影、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鉴赏高雅艺术、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到201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与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实现共建共享;为每个县市区配备一台流动电影放映车,每个乡镇配备一套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每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数字电影;农家书屋基本覆盖全市每个行政村。为县以上剧团配备和更新流动舞台车,开展送戏下乡与演艺惠民活动。

1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对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形式运作。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文艺活动。坚持文化常下乡制度,落实常下乡激励机制,实行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定期举办郴州艺术节。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和文化活动室免费向群众开放。

14.积极发展教育、科技、体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构筑结构合理、比较完备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建立技术评估、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和信息服务机构,完善面向全社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全面实施,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市民健身意识,大力培育健身市场。

15.保护、利用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按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原则,加强湘南古镇、古民居、古建筑、名人故居、历史遗址、文物古迹的保护、修复工作。做好湖南昆曲的继承和振兴工作,支持湘昆剧团经常性地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推陈出新,走向市场。进一步做好嘉禾伴嫁歌、宜章夜故事、汝城香火龙、临武傩戏等传统文化的保护、利用、发扬和传承。

16.繁荣文艺创作。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加强对重大题材的规划论证,积极推行签约创作、招标创作、跨地联手创作等模式,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作一批深受群众喜爱、赢得市场认同的文艺精品力作。抓好文学、戏剧、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民间艺术等主要文艺门类以及电影、电视剧等作品的创作。

(六)建设文化市场体系

17.优化文化产业布局。以郴资桂为核心文化增长极,带动全市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建成一批各具特色、集成发展的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发挥规模效应。以鑫达银业的银都博物馆为主体,建设中国银都文化产业园;以爱莲湖景区为中心,建设以演艺、休闲为主要内容的演艺文化产业园;以永兴安陵书院为平台,建立以高端论坛、培训、休闲为主要内容的安陵文化产业园;以小埠村生态园为主体,建立生态健身文化产业园;以高斯贝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建立电子信息文化产业园;以裕后街改造提质为契机,建立民俗美食文化展示中心。

18.调整文化产业结构。以内容创新为核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文化传媒、印刷复制、文化会展等为重点,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充分挖掘我市以湘南起义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以古祠堂、古民居为代表的民俗文化,以中国女排训练基地为代表的体育文化。以市演艺中心为平台,融入郴州历史文化、地域文化等湘南文化元素,打造一台群众喜爱、市场认可的大型文艺节目。鼓励支持市歌舞剧团逐步整合相关演艺资源,走向市场,壮大演艺产业。不断完善传媒体系建设,把办报办刊结合起来,把办台、办节目与媒体广告、创意、策划结合起来,做大做强传媒产业。努力培育体育健身、艺术培训等文化服务业。

19.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融入文化元素,促进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把生态观光旅游与红色文化旅游、民俗文化旅游、体育健身旅游、工矿旅游、爱情旅游有机结合,扶持、培育一批旅游文化龙头企业。

20.大力发展文化要素市场。培育文化人才市场、金融市场、产权市场和版权交易市场,发展文化市场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拍卖等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加快建设和完善各类文化协会和文化商会,发挥其在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建设文化强市工作的组织领导

2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新的文化发展理念,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文化强市的重大意义,把建设文化强市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宣传思想文化部门主要负责、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宣传思想文化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发展改革、财政、社保、税务、工商等与建设文化强市密切相关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涉及文化强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职责,积极提供支持和保障。调整充实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建设文化强市工作的领导,在市委宣传部设立市文化产业改革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文化强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各县市区要设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22.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理顺文化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在宏观管理上,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从文化向文化转变。在微观运行上,要坚持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对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劳动合同制和绩效工资制,待遇向一线倾斜,鼓励创新,奖励优秀,激活内部活力。对于经营性文化单位,要坚持分类实施、一企一策,逐步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为企业。通过公司制改造,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机制,鼓励其进入市场,走产业化发展之路。要充分利用国家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等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财政、税收、土地、政府采购、公共文化发展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

(三)完善建设文化强市的政策法规体系

23.全面落实文化经济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支持文化强市建设的配套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转为经营性用地的,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权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行有偿处置方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重点文化建设项目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各级政府要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出台金融机构支持文化建设政策,创新文化无形资产质押担保制度,畅通文化产业绿色贷款通道,完善文化投融资服务平台。完善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社会保障政策。出台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加强法规的监督检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加大建设文化强市的投入

24.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增加文化事业产业投入规模,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市财政要设立一定规模的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扶助、奖励文化产业的发展。设立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加大财政对主流媒体的投入,加大对基层文化单位的投入,加强农村和社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和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文化产业。鼓励我市优势文化企业充分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在国家意识形态政策范围内,完善和落实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文化事业的各项经济政策。

(五)加大建设文化强市的人才保障

25.加强文化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把培养一流文化人才作为文化强市建设的第一战略。大力培育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引导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文化企业、基地联合培养文化人才。加强对文化拔尖人才的培养,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名记者(编辑)、名主持、名播音员、名演员、名作家、名书画家和工艺美术大师。出台文化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创新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的特殊政策,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在户籍、住房、职称、薪酬待遇、家属随迁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业绩突出的新闻人才、演艺人才、文艺创作人才可实行破格聘用,使郴州成为优秀文化人才的洼地。出台民间文化人才职称评聘特殊政策,鼓励民间技艺大师收徒授业,传承民族优秀文化。高度重视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基层文化工作者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乡镇综合文化站队伍稳定、待遇落实。设立文化领域的政府荣誉制度,即郴州市文化艺术奖,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营造尊重创造、尊重文化、尊重文化工作者的良好社会环境。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按照本纲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完善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切实抓好本纲要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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