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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叫他“曹包公”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7-11-15   来源: 中国郴州新闻网 作者:本站原创   字体:    
 
记湖南省资兴市公安局法制股股长曹飞卫

“古有包青天,今有曹包公”,在资兴市,只要提起“曹包公”, 人民群众无不交口称赞。“曹包公”就是资兴市公安局法制股股长曹飞卫同志。曹飞卫同志现年37岁,1988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刑警大队、办公室、派出所等警种工作,2004年元月任法制股股长。担任法制股长三年来,他以严格执行法律、勇于坚持原则、真心服务群众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被群众亲切地誉为“曹包公”。

三年来,由于曹飞卫同志的不懈努力,在该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民警的支持下,资兴市公安局执法工作连续3年实现了涉法“赴省、上京访”零纪录。该局执法质量一跃成为全省优秀,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蝉联全省县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第一名,连续三年荣获“全省优秀公安局”。该局规范执法经验多次在全国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先后被《人民公安报》、《新浪网》、《郴州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重点推介。曹飞卫同志个人也21次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郴州市的表彰奖励,荣记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4次,先后被评为“资兴市十佳青年岗位能手”、“湖南省青年岗位能手”、“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他所带领的法制股先后荣记集体三等功3次、2007年被评为“全省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临危受命,破釜沉舟,效法包公勇立军令状

2003年,资兴市公安局执法质量不甚理想,影响了公安机关队伍形象,群众满意度不高。面对现状,该局党委认识到这些问题的症结在于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只有抓住了执法生命线,才能扭转这一被动局面。素有执法公正、铁面无私、工作出色的东江所派出所所长曹飞卫同志被局党委看中。面对局党委的这一安排,同事、朋友劝他找个理由推了算了,在东江派出所辛苦打下来的基础,这么走了太可惜。也有人说法制工作得罪人大家躲都来不及,何必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开玩笑呢。曹飞卫想,作为一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不应该在组织需要自己的时候当逃兵,越是艰难岗位越能磨砺自己,一种对事业的挑战促使他接受了组织安排,并向局党委立下了“执法质量工作不打翻身战,不达优秀,就引咎辞职”的军令状。

一个派出所所长执法办案沿袭过去的老办法,执法质量不过关。曹飞卫与法制部门民警一道多次向该所提出整改意见。曹飞卫同志与法制股同事大胆行使局党委赋予的法制部门人事否决权。该局党委大力支持,摘掉了这个所长的乌纱帽。一石激起千重浪,这个不怕得罪人的法制股长震动了全局。

祭出杀手锏这副猛药只是他对症下药的一个方子。执法水平怎么全面提升,过去执法办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今后法制工作应该怎样走?这是他担任法制股长后思考的最多的事。朋友好言相劝说,你要给自己多留条后路。但他却说法制工作要有破斧沉舟的勇气。他组织股室工作人员深入各实战单位调研,对历年来全局办案质量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了执法问题症结。为了有效解决公安执法工作责任不明确、任务艰巨但质量控制不严密的问题,他再一次向该局党委大胆建议:建立了执法质量标准化体系,推行执法质量精细化管理、绩效考核,把过去粗放型工作管理模式转变成科学的、精细的工作管理模式。该局党委同意了曹飞卫同志的建议,并将执法质量扣分权全权赋予法制股。有了这把“尚方宝剑”,曹飞卫同志再一次重剑出击,他和法制股同志经认真研究,从受案开始,对执法的各个环节制定了相应的扣分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按规定扣分,并依托精细化管理绩效管理自动化系统进行网上公示,民警的执法业绩和质与量一目了然。2月21日,3个大队被扣分!3月21日,2个派出所被扣分!考核实施后,民警之间月奖励最大差额达到了1600元,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就是不一样的原则得到了充分体现,规范执法行为的各项制度成为了实实在在看得见的“高压线”。这一政策的实施,再一次让大家看到了曹飞卫同志抓执法质量破釜沉舟的决心和信心,各单位也一改对执法质量无所谓的态度。

通过曹飞卫同志的不懈努力,该局的执法工作逐步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公安机关形象大幅提升,群众满意不断提高。在当年的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该局一跃成为全省优秀。

只唯法,不唯亲,不唯情,甘做法律“捍卫者”

“人民警察是正义的化身,对违法犯罪分子的纵容,就是对人民的犯罪”。曹飞卫同志自走上从警道路的第一天起,就立志要将“公正执法”作为人生的第一信条,并为此奋斗一生。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上任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先后建立了兼职法制员制度、案件主办责任人制度、案件质量通报制度、执法情况反馈制度等,并率先在全省实行每周最佳案件和最差案件评选制度,每周一对各办案单位所办案件进行评选,大大促进了执法质量的提高。在审核案件时,他坚持“五不批”,即证据不到位的不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批,适用法律不当的不批,量罚不适当的不批,有执法不作为的不批。2004年3月份的一个又冷又下着雨的夜晚,地处偏远的某派出所民警把呈报审核的案件拿给冒着寒雨赶来的曹股长,已经是凌晨二点多了,这民警说“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你了,快先审批案件吧,你好回去休息。需要的材料,我事后一定补上。”他认真审核查阅案卷材料后,不但没有先审批,而且指出案件程序不规范,证据不充分等问题。该民警说:“何必这么严!这次就先审批吧,下不为例。”曹飞卫耐心地说:“严把关是对执法行为负责。”一边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一边将不规范的审批表重新填写,一起再一次对违法人员进行讯问,把需要补充的材料补充完毕。审批完案件时,已是凌晨6时许,曹飞卫同志稍稍休息一会后又投入了新一天的工作之中。作为法制股长,掌握着行政处罚、刑事强制措施采取的审核大权,上任不久很多人找到他,想从他这儿找到“突破口”。一次,一位犯罪嫌疑人家属七转八转找到他,希望能“手下留情”,变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曹飞卫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以后,没有为这位犯罪嫌疑人“开绿灯”。他对犯罪嫌疑人家属解释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的亲属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我不能以权谋私,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要对得起身上的警服和头上的国徽。”还有一次,一名流窜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以患胰腺炎为由要求办理监视居住法律手续,曹飞卫审阅案卷材料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亲属提供的病历材料不真实,曹飞卫通过调查核实后严辞拒绝,办案单位加大审讯力度,对发生在新区的系列入室盗窃案件串并侦查,从而破获该犯罪嫌疑人参与入室盗窃案件15起,使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曹飞卫同志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严把关,细审核,有效地保证了办案质量。三年来,经他审核的1018起刑事案件和2172起治安行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错案,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零赔偿。三年来,该局民警没一人因执法问题违纪违法,有效地保障了民警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在行风评议中的排名逐年上升。

视人民如父母,真心为民憾民心,赴省进京零访创纪录

人民群众的满意是对公安工作最好的评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打击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公安机关实践执法为民最好的行动。曹飞卫同志在执法工作中,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视人民群众如父母。2006年3月底,兴宁镇从事贩卖小菜的个体户何某,纠集两劳释放人员欧某、王某、袁某、黄某等人,采取殴打、恐吓暴力方式,低价购进、高价卖出,垄断一蔬菜贩卖市场,获取非法利润。兴宁派出所受命查处该团伙时,发现该团伙取证难、打击难,查处工作遇到重重阻力。曹飞卫同志得知情况后,立即带领法制股精干力量,与办案单位顶住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和打招呼,抵制嫌疑人亲朋好友的贿赂和宴请,承受犯罪分子的恐吓和威胁,绞尽脑汁、克服困难,收集、固定证据、审讯嫌疑人,历经一个月的艰苦工作,终使该团伙成员全部伏法。

信访案件的投诉率是公安机关执法效果的具体体现,也是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公平正义的衡量标准。作为法制部门负责人,曹飞卫同志始终将执法的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己任。勇于纠正执法过错,及时发现信访苗头,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05年5月,市民刘某因纠纷被人打伤后踏上了维权之路。刘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资兴市公安局法制股。曹飞卫了解情况后,开始四处奔波,广泛调查取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经过一番努力,终于为刘某讨回了公道,挽回了损失。凡是涉法涉诉案件,曹飞卫都要参加研判、认真审核。通过他与同事的共同努力,该局连续3年实现了赴省厅、进京访“零”记录,被省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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