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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强村级财务审计为突破口
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桂阳县委员会
近年来,我们桂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以村级财务审计为突破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村级财务监督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三年来,我县先后开展了365个村级财务审计项目,审计金额达1.5亿元,涉及违纪违法人员121人,处理村级干部63名。通过审计,为农村集体经济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890多万元,直接化解村级债务1505.71万元,化解率达21.5%。同时,全县村组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日趋融洽,因村级财务问题的上访案件年均下降25%以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整合村级财务审计力量。村级财务审计是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但县、乡两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懂财务审计的人员不多,审计力量薄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出台后,我县按照《意见》中“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整合村级财务审计力量的办法措施,主动与郴州华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联手,利用该所有注册会计师4人、会计师10人、工作人员达20多人的资源打造农村财务审计力量,为村级财务审计提供了业务力量保障。与华祥联合会计事务所联手后,我县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2007年共下发《审计通知书》124个,出具审计结论120个,累计审计金额7000余万元,清退违纪违规金额40余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69条,有效促进了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二、提高村级财务审计质量。为了抓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我县把提高农村财务审计质量作为一个重点,着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行审计责任追究,强化审计人员责任意识。县里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农村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审计程序,凡因程序不到位而导致不稳定因素的,按照责任追究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是编印教材,组织多形式培训。县政府组织人员制订、编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程序业务操作规范》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程序业务操作手册》供村级审计人员和全县村组会计学习。从2006年起,又采取办班培训、以会代训、参观学习等方式方法对农村财会人员进行培训,累计办班12次,培训600余人次。三是改进审计方式方法。将过去以闭门查看账据为主的审计方式改进为查看账目单据与财务公示、座谈走访和核查实物相结合,并公布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延伸审计。四是统一了审计文书,规范了审计卷宗。根据《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和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及具体细则,印制了一整套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等在内的文书格式,使村级审计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轨可依。
三、突出村级财务审计重点。我县在审计重点的确定上,首先认真确定每一个审计对象。在实际操作中,按照“从易到难、循序渐进,审计一个、稳定一个”的原则,分三步确定审计对象:先下文要求各乡镇自查摸清底子,对有问题的村拟定审计对象上报;再由县业务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审计对象分类分期进行实地调查座谈,为审计工作提供依据;最后汇总调查座谈情况,经集体讨论确定审计对象。其次根据农村具体情况,重点突出五个方面的村级财务审计:一是突出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村级财务及村干部个人问题的审计。如浩塘乡邓家村,群众对村级财务管理使用反映强烈。审计组进驻后,核实该村从1999年到2006年累计收入91.2万余元,总支出92.3万余元,亏损1.5万元。审计发现村干部从县里领取的退耕还林开发资金6.4万余元长期不入帐,全村非生产性开支过大,其中招待费用达8.6万元,干部差旅费2万余元。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的同时,乡党委撤换了村支两委主要干部。二是突出集体资金比较大的村。如县城关镇五云观居委会集体资金比较多,从1987年到2002年收入达1157万余元,总支出1081万余元。审计中发现该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投资亏损严重。为此,县里责令该居委会清退违纪违规金额30万元,并将其纳入“村帐镇管”范围,解决了居委会集体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三是突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城关镇北关社区居委会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居委会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比较规范,主要干部在任期内廉洁自律,树立了良好的基层干部形象。四是突出村干部调整比较多的村。五是突出项目建设和项目资金比较集中的村。通过明确重点,有的放矢,增强了村级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村级财务审计结果应用。实行村级财务审计,涉及人员既多又杂。审计的关键就是要兑现审计结论。如果审计结果不能得到有效运用,不但滋长了个别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而且阻碍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推进。为此,我县高度重视村级财务审计结果的运用。一是部门协作强化审计结果的应用。从2006年起建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农经等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通报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近两年来,共召开例会15次,特别会议5次,解决实际问题56件,研究处理违纪违法人员15人,化解矛盾30余起,巩固了审计成果,树立了审计权威。二是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应用审计结果。对在审计中发现涉及违纪问题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严肃查处。如审计发现燕塘乡燕塘村在转卖燕塘供销社中存在私分村级集体资金问题,移交县纪委后,查实2003年该村13名村干部以燕塘村的名义买下燕塘供销社进行转卖,从获利中私分10.4万元,每人分得8000元。县纪委除责令其清退违纪资金外,还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立案处理。据统计,从2003年以来,农经部门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案件50余个,涉及金额达190余万元,都得到了及时查处。三是检察机关有效应用审计结果。对那些既不是党员又不是公职人员的违规人员,由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如审计发现2007年城郊乡城北村骏马组3名组干部采取收入不入帐的手段,集体私分征地款10余万元。移交县检察院后,当事人交出全部征地款,并接受了15000元的经济处罚。四是公安部门有效应用审计结果。对少数目无法纪、肆意侵占集体利益的村组干部,由公安经济侦查部门介入。如黄沙坪镇周合村原村支书刘某,伙同原村委主任雷某等3人将原矿老板蒋某上交给周合村的33万余元管理费隐瞒私分,每人分得10万余元。公安机关介入后,违法人员很快得到了处理。近几年来,全县共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及村级经济及村组干部违法案件15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元。五是在基层干部任用中有效应用审计结果。在换届和干部调整中,对审计中发现群众观念不强、法纪意识淡薄,问题比较严重的村组干部坚决予以撤换。据统计,近三年来通过村级财务审计,我县有23名村干部或共产党因经济问题受到了党纪处分,7名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3名被调整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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