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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市级城市维护费预算安排及1~5月执行情况的汇报,讨论修改《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草案)》,会议还通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医院搬迁选址情况的函件。
2008年市本级城市维护费安排突出了灾后重建、民生民本项目资金的安排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基本保障城管人员的工资,基本保障城市管理和维护经费,归还历年城建欠款,缓解社会矛盾,重点支持燕泉河、小街小巷、垃圾站、公共厕所等项目建设,促进城市公共设施逐步完善和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认为,为发挥城市维护费的作用,保证市本级城市维护费预算的正常执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预算编制较规范、及时,基本符合我市的实际。但也存在小型项目过多,经费安排分散,人员经费支出占比例较大等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湘娥在会上指出,要用较少的资金集中精力,进一步解决百姓关注的问题,让老百姓更加舒适,让大家的生活更加阳光;对城市建设的管理一定要坚持规划、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搞建设,要在抓加强管理的同时对市民进行文明卫生教育;落实人大议案工作,进一步对燕泉河进行治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诚、赵运明、李和平、李熙平、樊忠达、段太林、李上德、钟秀萍,市人大常委会巡视员曹莲蓉、副巡视员曾来庆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陈社招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