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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16次常务会议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8-06-13   来源: 郴州日报  作者:记者 周巍   字体:    
 

6月12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戴道晋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研究市城区公证机构调整设置、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文物保护、粮食生产等工作。

 

为了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及缺失,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我市决定制定施行《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行政问责的范围、责任划分与承担、问责方式、机构、程序等。2005年3月市政府颁发的《郴州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在《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公布之日起废止。

 

会议指出,制定和施行《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是建立“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是消除公务员队伍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需要。施行《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强化公务员责任,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上。

 

会议要求,《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施行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闻单位要集中一段时间宣传《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在全市形成浓厚氛围。同时认真抓好在贯彻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过程中的正反两方面典型。

 

关于粮食工作,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从政治高度来看待粮食工作,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强烈的使命感做好粮食工作。要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粮食物流、继续推进粮食加工、加强粮食科技创新。会议要求,要切实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重农抓粮、保供稳价”作为对地方各级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

 

会议还就市城区公证机构调整设置、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同意公布郴州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市领导毕华、陈社招、易佩康、黄诚、张爱国、吴章钧、许立程、王喜滨、陈敏、雷纯勇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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