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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们根据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了以调查研究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在职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巩固培训成果,进一步提升广大公务员的调查研究能力,按照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优秀调查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湘公发〔2011〕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中开展优秀调查报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撰写要求
1、调查报告的撰写要结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或工作一线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研究,做到主题明确,观点鲜明,材料真实可靠,具有借鉴或推广作用。
2、每篇调查报告必须有内容摘要(200字以内),字数一般不超过4000字。
3、收取打印稿和电子稿。打印格式要求:标题用二号黑体,标题下面的单位和姓名用四号楷体,摘要用五号楷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用五号宋体,打印用A4纸。
4、每篇调查报告必须在文后详细列出作者所在单位、联系地址、邮编、个人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固定电话)。
三、评选程序
1、本次活动采取层层评选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在辖区内推荐2篇以上优秀调查报告报市公务员管理局参加评选,市直机关在本单位推荐1篇以上优秀调查报告报市公务员管理局参加评选(联系人:郭中灵,联系电话:2871358,电子邮箱:43658530@qq.com)
2、各县市区在2012年2月29日前将推荐参加评选的优秀调查报告上报市公务员管理局。
3、市公务员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人员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优秀调查报告进行评选。
4、将评选出来的优秀调查报告汇编成册,通报评选结果,表彰获奖人员,对获得前三名的优秀调查报告送省公务员局,参加全省的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务员调查研究能力的培训工作,把调查研究能力的培训作为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建设学习型、调研型机关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要增强调查报告内容的针对性,紧紧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调查,深入分析,研究对策;要充分运用调研成果,指导和推进各级各部门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各项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
3、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其领导要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撰写调查报告,带头探索和思考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我市公务员管理工作水平。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