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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人事人才考试中心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8-07-30   来源: 网民用户 作者:黎先生   字体:    
 
  一、单位简介
    湘南人事人才考试中心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专门负责负责各行业各类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等专项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全国高等学历教育考试,自学考试等相关考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人力资源服务的专门机构。因工作需要,本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计划内编制)。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办公室文职类:1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宣传部文职干部:3名,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文,新闻,音乐等相关专业毕业,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用。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职位要求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四)属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男女不限。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者可发邮件至:lixiaoqunhappy@163.com
     联系方式:0735-6318755 黎主任
    (二)报考人员的资料必须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四)根据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候通知。
  五、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行测及申论)+面试+考核的形式,由招聘小组进行面试和考核。
  六、面试和考核的内容
  笔试通过者,安排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1、应试人员自我介绍;2、回答有关问题,如能被录用将如何开展工作等。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试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休检
    关于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实施。
    八、关于公示审批。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入围人员名单。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
   九、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我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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