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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禁限寄物品?
www.czs.gov.cn   编稿时间:2008-03-03   来源: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字体:    
 

下列物品属于禁限寄物品:

  1.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和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生发水、柴、生漆、农药、稀土粉、同位素及容器、 鸦片(包括罂粟果、花、苞)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强烈的酸性和碱性物品等。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警具、金银等。

  3.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具(包括骨灰)、动物器官、未经硝制的兽皮等。

  4.容易腐烂的物品,如:鲜鱼、鲜蛋、鲜水果、鲜蔬菜等。

  5.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物品。

  6.各种活的动物。

  7.各种货币。

  8.包装不易确保内件安全,不适应邮递条件的怕震易损物品,如:计量电度表、显像管、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灯泡、热水瓶等。

  9.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污染、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10.国内限量寄递物品,按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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