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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推进依法行政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讲座
发布时间:2012-02-02     信息来源:市政府法制办 作者: 不详 字体:   (双击滚屏)

   

                                                            我市举办“推进依法行政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讲座

    2月1日上午,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卓泽渊作为林邑讲坛2012年第一期的主讲人,为听众带来了一场题为“推进依法行政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讲座。市委书记向力力,市委副书记、市长瞿海出席并聆听讲座。
   近年来,卓泽渊先后为十六届和十七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作讲座,著有《法治国家论》等多部个人学术专著,发表学术论文150多篇。 
   在讲座中,卓泽渊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到,要推进依法行政、使得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实际是提出了一个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为让听众进一步了解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卓泽渊从其基本含义、要求入手,从我国依法行政的历史发展与重要成就、现实任务和措施等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依法行政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性。
   卓泽渊说,依法行政的“法”是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法行政简单地解释就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个部门都要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开展行政工作。法治精神,则是反映法治所包含的崇尚宪法、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等精神的总称。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体现为人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同、信仰和坚定不移的遵行。 “虽说依法行政在我国已经开始了很久,但历史告诉我们,这必然是一段漫长的征程,是一条艰难曲折的道路。”卓泽渊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第一次对依法行政进行阐述。
卓泽渊认为,要完善依法行政行为,必须要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建立一套完整的体制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并坚持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行政问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做好信访工作。
   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法治精神呢?卓泽渊引用了大量实例,结合郴州实际进行了论述。他认为,依法行政是政府地位和作用的要求,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核心。郴州要把依法行政放到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依法行政推进、规范和保障改革,将依法行政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方式,发挥依法行政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作用。要加快推进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大力强化公务员的程序意识,完善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
卓泽渊深入浅出、旁征博引的讲述,博得了现场听众的阵阵掌声,也让大家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市领导毛腾飞、何文君、周迎春等,及来自各行各业的干部群众近1000人在市委会堂聆听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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